6月6日上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等部门,突击检查了秀英区某化工厂旁边一制作食品黑窝点,执法人员发现两个户主涉嫌用沥青、松香给猪头肉拔毛,并制作猪头肉等熟食。该窝点人员居住生活和加工猪肉熟食场所混合一起,环境十分脏乱。
据了解,其中一户加工场所,地面污水横流,地板上堆放着一批猪头肉和一盆猪大肠,靠近厕所旁边的两个灶台边缘上粘满黑色凝胶样物质,其中一个灶台生着火,一口铁锅正在熬制黑色凝胶样黏稠液体,灶台边上放着一盘黄色晶体样物质。加工场所台面上发现一瓶已开启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红”(净含量300g),加工场所东西两边各有一台冷藏柜,存放着生、熟猪头肉。在靠近院子大门的房间里,发现一包化工原料“聚酰胺树脂”,约7.9kg重。
在另一户主的加工场所,地面上直接堆放着一批已褪毛的猪头肉,一水盆的猪大肠。有三个灶台,两个灶台边缘粘满厚厚一层黑色凝胶样物,在一口铁锅里发现凝固的黑色凝胶样物,内有毛发。场所的周围有三台冷藏柜,存放着白色的生猪头肉及淡红色的加工过的猪头肉。在加工场所的台面上发现一瓶“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日落黄”(净含量300g)。在另一户家中间房间的门后发现两袋黄色晶体样物质,约5kg重,其中一袋标示化工原料“碳五加氢石油树脂”(净含量25kg,生产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执法人员现场查封扣押猪头肉355公斤(其中加工过的淡红色的猪头肉73公斤)、猪大肠37公斤、松香12.9公斤、两瓶食品添加剂、铁锅内的黑色凝胶样物质13公斤。
目前,黑窝点因涉嫌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涉嫌刑事犯罪,食药监部门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4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