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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重点治理低保乱象 家庭收入超申请标准清退

A-A+2014年5月31日07:48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海口5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 通讯员 叶丽美)南海网记者5月30日从海南省万宁市纪委获悉,该市将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四大类行为,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死亡保”等问题,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

  万宁市近日出台了《万宁市开展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此次低保专项治理将重点整治四大类行为:一是在办理低保工作中违规办理低保的行为;二是在办理低保工作中巧立名目收取多种费用行为;三是庇护收入超标低保对象“该退未退”行为,这类行为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申请低保时,因患病不能劳动,现已痊愈且能从事劳动,把低保金当作生活“优抚金”,第二种情况是低保对象原生活困难,现子女大中专院校已毕业就业,家庭收入已超过低保标准,仍纳在低保对象之中,第三种情况是低保对象原为无业或失业人员,现已外出就业,家庭人均收入已超过低保生活标准,仍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四是包庇低保对象“人亡实享”行为。

  方案要求,万宁市各镇(区、场)党员、村组干部要进行自查,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要主动到所在镇(区、场)有关部门进行自报,并将违规违法所得全额主动上缴,并要做好确定的“人情保、关系保、死亡保”等对象退保的工作,使其主动申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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