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三亚4月30日消息(三亚新闻网记者 马伟元)4月30日,记者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9日,该院依法对上诉人(原审原告)孙有庭与上诉人(原审被告)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三亚分局交通征管行政赔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然而孙有庭却因不服判决结果跳至停放在该院办公楼前的公务小轿车车顶上,多次用力踩踏,致使轿车车顶凹陷。目前,孙有庭因损毁公共财物,已被三亚市公安局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据了解,在孙有庭与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三亚分局交通征管行政赔偿案件审理期间,孙有庭多次向三亚市委、人大及上级法院申诉、上访,并经常发表如果法院的判决结果令其不满意就要跳楼、炸法院等过激言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宣判前预先部署了应对宣判后可能出现异常事态的安全防范工作。但孙有庭在领取判决书后情绪突然异常激动,趁干警不备,跳至停放在办公楼前的公务小轿车车顶上,大声喧哗,并多次用力踩踏,致使该车车顶凹陷,同时,孙有庭扬言继续实施其他过激行为。干警耐心劝说其如不服判决,可采取申诉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采取违法行为,希望其主动从车上下来。然而法警劝说无效,其最终被拉下车顶。经报警,孙有庭被三亚市公安局荔枝沟派出所民警带走调查处理。
据悉,目前孙有庭因损毁公私财物,已被市公安局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待车辆损失评估结果做出后,再依法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