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劳动监察投诉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双降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海南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今年一季度,全省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信访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同时分别下降了15%、18.4%、51%和6%。海南以创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为载体,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和维权机制,实施源头预防、调解争议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全省劳动关系总体上保持和谐稳定。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14年底,我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78%以上,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合同签订率达到80.3%以上。我省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形成了企业和职工双赢局面。
我省还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保障长效管理机制。由省总工会牵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重点在非公有制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目前已在全省律师、注册会计师、出租车、餐饮、医药等行业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我省建立了处理欠薪问题长效工作机制。2011年由省人社厅起草并报省人大出台了《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写进了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属于首例。建筑、水利和交通三大行业普遍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目前全省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已累计存入16.8亿元。近3年来,我省责令欠薪企业为农民工发放工资5亿多元。
今天会议还表彰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家获得“海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的企业,及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两个“海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谭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海波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王应际宣读表彰决定。省领导现场给受表彰企业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