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管部门
人命关天竟靠自律
驾驶摩托艇是否需要专业驾驶技能?3月28日,记者在三亚市看守所见到了被拘留在此的“3·21”案件犯罪嫌疑人骆某。
“我那些相识的摩托艇驾驶员也没有任何资质证照。我听说私自用摩托艇拉客是违法的,但究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执照什么的,我一概不知。”骆某说。
“摩托艇等水上旅游项目的驾驶证照办理在行业内尚属空白,在三亚也没有机构进行资质认定,不像游艇、货船等船舶需要驾驶人持证上岗。”三亚海事局一位有20年海事工作经验的负责人认为,如同车辆管理有交警部门负责一样,没有资质认定部门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
“这么多年,我们还一直不知道主管单位是谁。”三亚大东海管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除了私人购置运营的摩托艇之外,三亚大东海景区、蜈支洲岛景区等运营的摩托艇算是较正规的企业,同样没有部门监管,多以企业自律为主。
是交通工具还是体育项目
难以确定归谁管
针对个人或组织购买摩托艇拉客的问题,三亚市文体局行政文化执法支队的孙队长表示,文体部门只负责摩托艇海上竞技、比赛等事项,如果用于营运功能,并不属于该部门的管理权限。“即使监管也没有法律依据。”孙队长说。
“要明确摩托艇的监管部门,首先要对摩托艇进行定性,究竟是属于运输工具还是体育娱乐项目。”孙队长认为,就像治理黑车、摩的属于交警职责而非交通局一样,若要进行监管,首当其冲的就是定性。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和今年1月,三亚就曾出台《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项目》及《三亚市海上联合执法工作规定》,用以治理海上摩托艇、快艇及黑潜水点等,记者注意到两个文件中也曾明确了主管部门分别是交通局和海洋局。
“虽然文中提到了摩托艇、橡皮艇等,但是没有做出详细解释。”三亚海事局负责人称,文件中详细解释的执法依据都是针对船舶和运营公司,摩托艇属于海上娱乐项目,并非船舶,海事局无法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比如货船、游艇等海上船舶均由海事局发证,驾驶员也需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但摩托艇却不在管理范围内。
三亚市工商局某负责人表示,驾驶黑摩托艇等大多是个人行为,即使被抓,也一口咬定是自己玩耍,无法以非法运营定罪。
政府规定涉及近十部门
多头管理谁都难管
《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项目》、《三亚市海上联合执法工作规定》虽已出台,但在实践过程中见效甚微。记者发现两文件中涉及的职能部门包括了海事、文体、工商、交通在内的近10个部门。
三亚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表示,黑摩托艇在岸上,则综合执法局可依据无证经营参与监管,但若进入海域,便不在其职责范围内。而海事局负责人则表示,此类“两栖”项目一旦上岸,也就逃出了监管范围,
“他们就是跟你打游击,把‘正规军’绕得团团转。”三亚市三亚港边防派出所教导员罗健表示,边防派出所虽有管理海域治安的权利,但摩托艇若进入3海里以外的范围,则属于海警的辖区。
“曾经在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就有人提出过成立水上综合执法队伍,但是无人响应。”三亚市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认为无人响应的背后有利益纠葛:“若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将牵扯多方利益,比如谁出人、谁出船、出了事故谁负责等等,这些都成了大家的顾虑。”
无限定海域摩托艇易逃窜
驾驶员跟执法人员“躲猫猫”
三亚市文体局负责人陈光发曾去浙江温州、福建厦门、山东日照等地考察过水上旅游项目管理,她表示,三亚乃至海南的海岸线较长,与内地多数城市的海域呈封闭状不同,给黑摩托艇等逃脱提供了空间。
陈光发表示,逃脱的船只往往会在其他海滩登陆,三亚海边水域较浅,设立码头和入海口并不现实。
“不可能把海岸线上都布满人吧。”三亚市蜈支洲岛度假中心副总经理丁峰认为,海南海域宽阔,想在海上设关卡并不现实,“这不同于厦门,海域与金门相连,因此会限定入海口,有边防战士负责登记出入的大小船只,并发放出海证。”
记者走访多日发现,三亚市的蜈支洲岛景区、天涯海角景区及大东海景区等,在摩托艇项目上,均划定了其活动范围。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能够时时盯着他,如果看不到了,监管就是纸上谈兵。”丁峰称,摩托艇与游泳类似,限制范围,才能尽可能避免游客落入深水区或者监控视线之外。丁峰建议,在三亚湾等海域,利用水上浮球或废旧船只等设施,划出摩托艇活动区,并尽可能由政府派出巡逻人员巡视查看。
无法规可依
执法整治只能警告驱赶
面对海上摩托艇、香蕉船、潜水等涉海高危旅游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去年10月底,三亚市文体局曾牵头,联合海洋、交通、海事、旅游、安监、工商、物价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在全市进行了全面整治。
但谈及那次整治行动,陈光发很是无奈。她说,因为接到太多关于游客投诉摩托艇方面的案例,所以市政府才组织多部门进行整治,整治的对象就包括私人营运的摩托艇。
“完全没用,摩托艇比较灵活小巧,我们几乎追不上。”陈光发说:“即使追上了,翻开法律也没有任何一个字的相关规定,只能口头警告或者驱赶。”
很多管理难到位
三亚迫切需要地方立法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三亚市三亚湾、大东海、亚龙湾等海域分布着300多艘摩托艇。一些旅游业内人士表示,摩托艇作为一种新生的海上娱乐项目,确实会吸引不少游客,有一定的消费市场,并且能带动本地居民就业。如果能制定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合理规范,有部门进行引导,找到安全监管与旅游市场的平衡点,海上摩托艇或许会成为三亚海上旅游娱乐项目的“重头戏”。
今年三亚两会上,民主建国会在提案中建言,三亚要借鉴国内其他沿海城市的成功经验,加强对涉海旅游项目的监管,制定完善的地方性管理法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发挥监管的联动效应,使之走上规范化运营轨道。
然而,三亚并没有相应的立法权。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三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勇就曾针对三亚新兴旅游市场无“法”监管的困境,建议国务院授予三亚较大城市立法权。
王勇认为,三亚市现已发展成为国际知名旅游度假的地级市,相继推出了海底潜水、游艇等特有的旅游项目,但因在发展中这些方面没有统一的法规规范,执法部门不能更好地管理和执法。现在三亚的快速发展已经到了管理与发展并重,甚至管理更为重要的地步,迫切需要地方立法权。
建议由省人大先行立法
对“艇”和“人”进行定性
在陈光发看来,由于三亚无立法权,可通过省人大立法,来规范摩托艇的市场及运营是大势所趋,但需要注意的是“艇”和“人”是规范重点。
“所谓‘艇’就是摩托艇,对它要有一个清晰的定性,也就是法律规定它能用来做什么,在这个范围内,再明确规定什么样的艇符合监管范围。”陈光发解释说,“众所周知,摩托艇也有好多种,有的是单人骑乘的,有的能够三人一起乘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