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4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海南4·10春游翻车事故的关注余温未退,有知情人4月21日向媒体反映,事故涉事车辆所属的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有141辆车虽获道路运输证,但却未在海口车管所变更运营性质,目前使用性质仍为“非营运”,“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车队获得道路运输证存在巨大漏洞。”知情人说。
4月10日上午,一辆琼A20161号宇通牌大客车载有数十名小学生的旅游巴士,在文昌市东阁镇宝芳办事处附近路段发生车祸,造成8名学生当场死亡、16人受伤入院治疗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已问责学校及涉事车辆所属的营运公司,但记者根据知情人反映,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涉事车辆在海口市车管所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而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徐加銮透露,涉事企业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涉事车辆也已获得道路运输证。
媒体曾经披露涉事车辆仅存在超范围营运问题,但为何车辆使用性质未做变更的情况下,涉事车辆就能获得道路运输证?
徐加銮说,根据《道路运输条例》、《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只有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获得道路运输证后,车辆才能具有经营性质。车辆在没有获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之前都是非经营性的。非经营性车辆在获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后,应该到公安部门更改车辆的使用性质。他说,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41辆车均有道路运输证。
对于徐加銮的说法,记者从海口市车管所一位负责人处了解到,合规的做法应该先变更车辆使用性质,然后再办理道路运输证。若车辆在未变更使用性质却已经获得道路运输证,那么车管所及机动车行驶证完全成了摆设,经过查询,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41辆车均为“非营运”性质。至于为何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车辆,未变更使用性质就获得道路运输证一事,该负责人未作回复。
记者随后查询得知,若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大客车,使用年限为20年,之后强制报废。而使用性质为“营运”大客车,使用年限只有15年,之后也必须进行强制报废。此外,使用性质为“营运”的大客车购买保险、缴纳费用均高于“非营运”性质大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