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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海口龙桥镇用电需盖5个公章 回应:指违建

A-A+2014年4月22日07:41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海口4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望)近日,一网友在南海网阳光岛社区发帖称,海口龙桥镇新建房屋申请电表需要盖5个部门公章,直呼伤不起。4月21日,针对此事,龙桥镇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配合供电所提出的“三证”要求和预防市民在项目用地范围抢建,才拟定的申请表,这个申请表只针对违法建筑。

  为了弄清楚网友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当天下午,南海网记者来到龙桥镇了解情况。记者注意到,在龙桥镇上,有不少正在新盖的楼房。该镇居民文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盖好2年了,以前申请用电,只需到镇政府做报告,供电所就给拉电。“听说现在新建的房子申请用电没有以前容易,好像要几个部门审批才能用。”

  对此,龙桥镇政府办公室吴主任向记者解释道,网友晒的海口龙桥镇辖区新建房屋供电确认表是镇政府近期新拟的,因为根据当地供电所提出的“三证”(国土、规划和施工许可证)要求,这个表上相对应的五个部门也就是国土所、规划所,城管、村委会和镇政府。

  “我们也不想要这么多部门审批,但不合法送去供电所也不给批。”吴主任无奈地说,为了防止部分居民在项目用地范围和储备地范围抢建,针对这些违法建筑的用电,镇政府只好给其提供五部门做意见的申请表。如果是在正常的路段新房子用电,政府不会提供该申请表。

  吴主任最后表示,既然有群众反映申请用电过程繁琐,他们会将此情况向镇政府领导汇报,让其和供电所进行沟通,如市民新建的房子是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解决市民用电问题。

  针对新增用电报装问题,龙桥镇供电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13年10月9日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题协调会议纪要规定,对于新建房屋建筑用电申报表,要求“三证”齐全(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对于证件不齐全的,要有街道办或镇政府出具相关证明,供电部门可受理新增用电报装。

  “那个五部门审批表是镇政府拟定,不是供电所要求弄的。”该负责人说,以前没有市政府这个文件,只需村委会提供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申请用电,如今出台了该文件主要是针对违建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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