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16日讯(记者 张惠宁 通讯员 林森森)今天,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下发有关通知,2014年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开始启动发放,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我省2014届高校毕业生请及时联系学校申请补贴。每人可领补贴1500元。
据通知,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各高校应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包括毕业生所在家庭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审核无误后退回原件),低保证遗失的需提供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低保证上无毕业生姓名的,需再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审核无误后退回原件),或户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证明毕业生和领取低保人的关系。
领取低保人与毕业生关系原则上仅限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孤儿除外)。
5月12日前,各高校将申请材料汇总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据悉,今年的求职补贴要求在高校毕业生离校之前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