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成立业委会难在哪?
日前不少市民反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导致业主维权难。记者走访发现,海口大多小区未设业委会,如今小区业主与物业矛盾不断,谁来帮业主维权成为一个难题。
你知道自己小区维权找谁吗?你知道你的小区有没有业委会吗?……连日来,本报记者走访发现,海口大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而成立过业主委员会的也大部分因长期没有换届而失去了功能。目前业主们不知道自己小区是否有业委会、不知谁是业委会成员成为了普遍现象。记者对此问题展开采访了解到,业委会成立标准高、业主不愿意参加是大多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的主要原因。
A。不愿参加业委会做得不好容易得罪左邻右舍
曾因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强行断电的裕通花园小区刘女士早前在小区内贴出帖文,希望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为小区业主维护权益。
刘女士的帖文贴出去多日,并没有收到业主的响应。之后刘女士又通过挨家挨户签名的方式进行召集。“大家心里都很支持,都希望能有个业委会帮我们委会权益,但是真正想参与并且能够参与业委会组织的人并不多。”刘女士深有体会地说:“大家要么担心自己不能胜任,要么说没有时间参加,要么就是觉得业委会的事情繁琐,光付出没有收入想让业主和物业都满意也难做到。”
由于刘女士是租住亲戚的房子,并不属于业主,所以刘女士因没有资格召集筹备业主委员会而停止。但刘女士听说小区内曾经成立过业委会,是十年之前组织起来的,因从未换届早已经不起作用。刘女士找到其中一位成员蔡先生,而蔡先生表现出来的兴致也并不高。其他的业委会成员也搬走大半,留下来的都已经不管事。
蔡先生时常参与调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现在我也不想参与业委会了,每天上班回来已经很晚了,根本没时间处理业主的事,只有周末的时候帮忙协调。我支持重新选举业委会,但是我就不想参加了。”蔡先生告诉记者。
而不少市民对业委会的成立也并不看好。“关键这个职务只有付出,回报是大家的,做得不好容易得罪左邻右舍,不是很好做的工作。”市民杨先生说。业委会要正常运作是需要经费的。业主们不愿意在物业费之外再交一笔业主会会员费,总靠热心业主的无私奉献肯定不长久。因为业主委员是义务的,没有收入没有收益,所以无人愿意去干。”
“因为业委会成员,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纯义务付出。有能力的没时间干,有时间干的一般能力又不强。”市民王先生表示,“很多的业主,也没有配合支持召开业主大会的意识,参与业委会的积极性普遍不高。”“我觉得,业委会的好坏和小区成员的素质有很大关系,如果都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住户,那业委会肯定做得也没劲。”市民姜女士说。
B。成立业委会标准高申请的业主要占30%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已出售且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已交付使用的30%以上业主书面联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和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已推选业主代表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报告。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
记者向海口市美兰区物业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要求很严格,包括申请的业主要占30%,选举业委会成员要超过30%的业主投票等。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要求,比如建议业委会成员中不能有从事教特殊职业的业主,像教师、律师等一般不能参与到业委会中。“这些人一般会把工作的状态带入到处理业委会的日常事务中,所以不利于业委会参与小区内的事务。”该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6个月,应当在书面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后,组织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完成换届选举的,按照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规定,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不得继续履行职责。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业委会任期通常任期为三年,如果逾期没有换届就等于没有了业委会,不能再起任何作用。”该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我们对业委会的成立都比较保守,审核比较严格,如果不能够达到标准就不批准成立业主委员会。”
C。业委会缺少操作规范
“我的小区就有类似的情况,之前的业委会被怀疑和物业公司配合做假票上台,前物业公司被投票炒鱿鱼,引进新的物业公司后,新的业委会又难产,没有更多热心业主愿意站出来,暂时处于‘真空’状态。”海口一位市民告诉记者。
也有市民有同样的感触,“业主委员会利用在小区中的权利接受物业的好处或者直接与物业串联在一起,比如说小区停车位的使用权物业想怎么定,业委会都批准,因为业委会成员都是有车位的,更有可能是免减费用的。本来为保护业主权利的业委会反倒把不合理变成合理了。最后物业会说,你们业委会通过的,就是代表业主同意的。”该市民表示,业委会虽有利但也有弊。
记者也采访了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他们大都表示对于业委会的成立不反对但也不会去推动。“我们这里没有业主委员会,但是每次有人提出要成立我都不会反对,他们成立是他们的事,其实对我们也有好处,至少有问题直接找业委会就好了,我们就不用事必躬亲到每家每户。但是也有不好的地方,业委会有时候考虑的比较片面,不理解物业公司的现状还要给我们各种压力。”某物业公司总经理表示。
而基层的物业管理部门对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也没有更多的信心。海口一位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业委会之所以要求严格,就是因为不少业委会成员素质良莠不齐,不但对小区的管理帮不上忙还造成不少麻烦。”该负责人也表示,“归根结底,矛盾在于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可以直管业主委员会,也没有相关的法律细则去约束业委会的行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提高业委会的成立标准也是有好处的。但随着业主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监管部门的建立,降低业委会成立标准也是必要的。”
建议
降低业委会成立标准
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管
市民羊先生认为:“因为海南物业的相关规定,还不完善,所以业委会工作起来是有难度的,成立业委会也不容易。但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成立是必然的。
海口市一基层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建议,“规范的业委会其实在小区的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起到很关键的作用,政府应该更具省情做出相应的改革,一方面要放低业委会的成立门槛,让更多的小区把业委会成立起来,但一方面要同时建立其一套针对业委会的监督管理、指导的部门。”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有关物业的法律法规都太不完善,只有建立健全法规,并出台针对业委会行为规范的实施细则,这样才能让业委会在一个合理的框架下存在,并有法可依。”
另外,这名负责人也表示,“业主要有保护自身权利意识和责任心,勇于担当。不能总是拖在后面指望别人为自己出头。小区的事务关系到每家每户,业主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小区事务的管理当中。另外,加强物业知识的宣传,提高业主的素质和规范处理小区事务的能力也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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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