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海南省红十字会获悉,截止目前海南省累计自愿登记遗体捐献70例,实现遗体捐献12例。今年1月,海南乐东国营保国农场李登岐老人和老伴徐文梅双双郑重签下了遗体捐赠书。2月,李登岐老人去世,其家属根据老人生前意愿将其遗体捐献。
2014年1月,77岁的李登岐老人和80岁的老伴徐文梅一起来到乐东县红十字会,双双郑重签下了遗体自愿申请书,自愿将自己的遗体无条件地奉献给医学科研使用。徐文梅老人说,“小女儿向我们介绍了遗体捐献的相关事宜,并劝说我们进行遗体捐献登记。刚开始,我们担心其他子女不同意(两人育有三女二男),女儿了解到我们的心思后,立刻召集大家开了家庭会,令我们意外的是,所有子女都同意我们二老进行遗体捐献登记”。
海南省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说,因受到固有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特别不愿意亲人捐赠遗体,一是自己在感情上难以接受,二是子女们还担心捐出老人的遗体会被别人指责“不孝”。由于观念上的难以接受,有不少遗体捐献者在自己提出申请后,会遭来家属的强烈反对。也正是这样的一个因素,导致海南省接收自愿登记的志愿者偏少,据统计,海南省自2002年开展该项工作以来,目前累计自愿登记只有70例。像李登岐这样的家庭,子女能够完全支持父母双双申请登记,公证并成功实现捐献,实在是少数,这在海南省自愿登记志愿者中是首例。
附:海南省接受遗体捐赠暂行程序
捐献遗体必须出于自愿,并且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同意。捐献遗体是无偿的。由于条件所限,红十字会原则上只办理海南户口及只接受完整、新鲜的遗体捐献,有法定传染病或褥疮者不予接收。
办理遗体捐献的程序是:
1、捐献者或其家属到海南省红十字会(或市县红十字会)、领取《海南省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您也可以上网下载《海南省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网址http://www.hainanredcross.org/ 。
2、捐献者按照规定填写《海南省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填写完后将登记表交到海南省红十字会(或市县红十字会),同时交1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3、捐献者或其家属与海南省红十字会(或市县红十字会)约定时间,并由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负责通知医学院工作人员,携带申请登记表、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有效证件到公证处公证。
4、捐献者一旦故去,执行人立即通知海南医学院,由医学院派车接收遗体,并办理相关手续。其后由红十字会向捐赠者家属发放证书。
5、注意事项:⑴直系亲属必须由本人签字及按手印。⑵60岁以上老人,要有一名直系亲属陪同到公证处公证⑶直系亲属中有一名不同意的,不予办理公证。(记者 刘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