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频道4月1日电(曹晋 姚嘉)记者1日从海南省纪委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54项具体任务及工作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根据《实施意见》,海南省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各项措施;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庸懒散奢贪;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高压震慑;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据介绍,今年是省委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年”,海南省将进一步加大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修订实施《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一案双查”,对敷衍塞责、不抓不管而发生重大腐败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强化双重领导体制,做到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做到派驻监督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改进巡视制度,实行巡视组组长、被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
对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动真格、出实招是《实施意见》的一个显著特点。今年,海南省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重点治理“吃拿卡要”问题。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的审批程序,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要求,探索推进符合海南省实际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为确保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法检党组要充分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工作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完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