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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起纠纷聚众持械报复致1死2伤 万宁11人获刑

A-A+2014年3月27日14:50国际旅游岛商报评论

  原标题:赌博起纠纷聚众报复致1死2伤11人获刑

  因赌博产生矛盾,为报复聚众持械伤害他人,致1人死亡,2人轻伤,25日,海南一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决陈恩祖等11人无期徒刑、3年至10年有期徒刑不等。

  陈恩祖等11人均是万宁市人。2013年1月31日,朱某天和李某军因赌博发生纠纷,李某军召集李某民等人持西瓜刀、钢管到明华茶店殴打朱某天,致朱某天头部受伤。梁承、钟燕青在看望朱某天时提出要报复李某军、李某民等人,陈恩祖、何虹利、陈恩卿、陈明、陈朝伟、钟燕青、卢家亮、朱深健、邢福存、王锡山、王云标、李衍畅附和同意。于是,陈恩组等人在兴隆工业大道加油站附近与李某军、李某民等人相遇时发生打斗。双方在追打过程中,路过该处的涂某康被陈明、陈朝伟等人持刀砍伤背部;参与殴斗的李某民被梁成等人砍伤左前臂;参与殴斗的陈某诗被陈恩祖砍中左腿一刀,被何虹利、陈恩卿砍伤身体多处。此后,陈恩祖等11人逃离现场。经鉴定,陈某诗系被锐器致伤左大腿等处,致左股动脉离断,造成严重大出血休克死亡;李某民、涂某康的伤情属轻伤。

  案发后,何虹利、卢家亮、陈朝伟、朱深健、王锡山、邢福存、王云标、陈明先后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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