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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民警连续7天公款消费数千元?警方回应(图)

A-A+2014年3月27日08:29人民网海南视窗评论

开具的发票及银联刷卡凭条 开具的发票及银联刷卡凭条

  “2013年11月1日,470元”,“2013年11月2日,490元”,“2013年11月3日,460元”,“2013年11月4日,480元”……日前,有热心网友转交给人民网记者一叠发票,这叠发票共有8张,均为原件,出自三亚市一家酒店,付款方是三亚市公安局,项目为餐饮,由一位名叫“曲广某”的人刷卡支付,开具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11月8日。

  3月25日,记者带着这些发票及银联刷卡小票的复印件来到三亚市公安局求证其真实性。26日,该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经查证这些发票没有在该局财务部门报销,对于该局有无名叫“曲广某”的民警,该负责人称不清楚。而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三亚市公安局特警蓝剑便衣行动队有一名队员的名字正是“曲广某”。

  “连续很多天都在同一家酒店吃饭,难道说这家酒店是民警开的?又或者是是公安局的定点接待饭店?再或者是公安局那段时间天天都有接待任务?”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热心网友告诉人民网记者,这些发票是他在三亚市新风路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处捡到的,看了一眼是2013年11月的发票,本想丢掉,但看到付款方的名称比较特殊,就留了起来。空闲时他把这些发票整理了一下,发现从2013年11月1日-11月8日,除了11月7日没有之外,其余7天每天都在这家名为“兴意酒店”的地方消费,11月6日还消费了两次,金额均为500元;合计金额为3690元。

  “如果是单位消费,这些发票怎么没拿去报销?如果是个人消费,为什么要用单位名义开发票?”这位热心网友猜测称,这些发票可能原本是要拿到单位报销的,但后来可能是保管这些发票的人无意丢掉了或者遗忘了而没有报销:“但不管什么原因都应该查清楚,是什么原因连续在一家饭店消费了那么多天,这么多钱?”

  那么,这些发票是不是真的?在这家酒店消费的人是不是民警?为何连续多天消费?记者日前赶到三亚,就此展开调查。

  3月25日,在当地居民的指点下,记者在三亚市河东路找到了开具这些发票的“兴意酒店”,在酒店前台,值班的员工看过记者出示的发票后,证实这些发票确实由该酒店开具,但在那段时间内是什么人连续来此消费并开具发票已经没有印象了。

  在与酒店员工交谈中记者了解到,这家酒店一层、二层为餐饮,二层以上为客房。餐饮主要是海南本次特色菜,消费水平中档。在该酒店服务员带领下,记者还查看了二楼的包间,据服务员称,包厢的消费要比一楼高一些。

  随后,记者带着这些发票来到三亚市公安局,该局负责媒体采访接待的工作人员在听记者简短介绍了有关情况后,收下了这些发票和及银联刷卡小票的复印件,称会转交给该局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3月26日,三亚市公安局负责联络的工作人员就发票问题在电话中向人民网记者做了回复,称在财务部门经过核查,没有发现这些发票的原件,也就是说没有哪个部门或个人拿这些发票进行过报销。“虽然发票是开给我们公安局的,但发票(应为银联刷卡小票)上的人(曲广某)也不一定是我们公安局的人。”该负责人称,尽管发票是开给三亚市公安局的,但没有人拿它来报销,不管开这些发票的是民警还是其他什么人,“我们也管不着”。

  该负责人同时称,其并不认识“曲广某”这个人,局里的民警太多了,“不清楚”,而且也看不清楚小票上的签名究竟是什么名字。

  那么,三亚市公安局究竟有没有一位名叫“曲广某”的人呢?3月26日,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三亚市公安局特警蓝剑便衣行动队有一名队员的名字正是“曲广某”。

  对于此事进展,人民网海南视窗将继续关注。(记者 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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