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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三亚格林豪泰酒店内被盗万元财物 索赔遭拒

A-A+2014年3月25日07:45南海网评论

 位于三亚新建街的三亚格林豪泰酒店。(三亚新闻网记者邓松摄)  位于三亚新建街的三亚格林豪泰酒店。(三亚新闻网记者邓松摄)
酒店二楼安装了防盗窗,但三楼和三楼以上均未安装。(三亚新闻网记者邓松摄) 酒店二楼安装了防盗窗,但三楼和三楼以上均未安装。(三亚新闻网记者邓松摄)

  3月24日,三亚新闻网记者接到游客张女士反映称,其与朋友入住三亚市新建街三亚格林豪泰酒店时被盗了价值一万余元的财物,然而其向酒店索赔时却遭拒。酒店负责人表示,已经与游客协调,但协调不成功。同时酒店方面已经提醒游客做好防盗,但游客的防盗意识太差。目前,三亚市河西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

  24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新建街三亚格林豪泰酒,见到了游客张女士。据张女士介绍,她是四川成都人,19日与朋友从成都来到三亚旅游,22日入住格林豪泰酒店3楼的房间。而就在今天早晨8点左右起床时发现,装有一部单反相机、一部摄影机的背包不见了,损失总价值近1万余元。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酒店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在酒店旁边一建筑的屋顶发现了她那个被盗的背包,但是包内已经空空如也。

  张女士认为,之所以发生被盗,是因为酒店窗户设计不合理,窗户最多只能打开二十多公分,但只要不是太胖的人都能从窗户进出,而且窗外的屋檐能够为小偷提供“方便”,因此酒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此,三亚格林豪泰酒店的陈姓女经理却不予认可,她表示窗户的设计是保证顾客不能通过窗户出去,外面的人不能通过窗户进来。“我们已经对客人进行安全防盗提醒,但是她们的防盗意识太差了。”陈经理认为,酒店不存在安全隐患,是顾客保管财物不当。

  记者在张女士居住的房间发现,记者通过打开的窗户上半身可以探出窗外,而身材微胖的张女士也可以将上半身探出窗外。记者注意到,酒店后方靠近居住区,二楼安装了防盗窗,但3楼以上均未安装。对此陈经理表示,之所以没有安装,是出于消防安全考虑。“装了的话,消防检查通不过。”但对于接下来是否会采取措施防止其他顾客也被盗,陈经理回应称这不在她的职权范围之内,需要业主处理。

  对于张女士被盗一事,陈经理表示,酒店方已经同意免去客人的三亚房费,但是客人不同意。同时,对方已经报警了,现在她们将该配合警方处理此事,如果游客不同意这样的协调结果,可走法律程序。

  对于酒店赔偿方案,张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说不存在安全隐患,可我都能通过窗户外出。”张女士说,好在只是物品被盗,如果小偷进入房间被发现,自己还可能面临生命安全的威胁。

  目前,三亚河西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

  海南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振海表示,按相关法规,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旅客入住酒店后,店方适当的提醒是应尽的义务,但并不能豁免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如果是小偷进入酒店行窃,说明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卫的责任;而另一方面,旅客没寄存贵重物品,也有一定责任。双方应按照过错责任比例来承担损失,但这必须在确定损失的基础上完成。确定顾客的相应损失,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因此理赔相对较难。(三亚新闻网记者 马伟元 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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