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19日讯(记者况昌勋)截至今天,我省完成农村土地测量面积58.2万亩,其中9.5万亩已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省农业厅表示,今年我省每个市县至少选择2个乡镇整建制开展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计划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将95%的农用地确权到户。
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的前提。今年是深化改革年,我省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到今年底三亚市、东方市全面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儋州市、昌江县在去年基础上再增加2个乡镇开展全区域试点;海口市每个区至少完成1个乡镇的全区域试点工作;其他市县至少完成2个乡镇的全区域试点工作。各市县的试点乡镇必须将95%以上的农村集体农用地确权到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到户率达95%以上,“三过”等农村土地流转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率达95%以上。
根据工作方案,三亚市、东方市要全面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网络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完善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建设其他市县要建立市县级和试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和市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
省农业厅厅长江华安介绍,为推进工作,我省将制定工作指南和技术规程,出台检验验收标准,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建立覆盖省、市县、乡镇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平台。同时,针对试点工作中基层反映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逐条进行研究可行性方案,下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此外,我省还将建设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中心,包括1个升级流转服务中心,22个市县区级服务中心。同时,将推动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探索“基准地价、公开招租竞标”的流转制度。同时,争取年内制定出台《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条例》,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证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
访谈
对象:省农业厅厅长江华安
-本报记者况昌勋
东方市板桥镇田中村的100亩良田,曾一度被抛荒。
“这块地分属于多家农户,之前被一老板租下,被整成一块大田洋。后来老板不再承租,由于过去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确权的四至,农户不知道自己田地的具体位置,怕出现纠纷,都不愿拿回耕作,眼睁睁地看着良田变成荒地。”田中村委会主任符朝宾说。
“土地确权是进一步稳定农民土地承包权、明确农民财产权,是放活经营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农村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省农业厅厅长江华安说,今年我省将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土地腐败问题、“三过”问题,要让农村土地租得出去、收得回来。
直面问题攻克土地确权的“老大难”
目前,我省已经在东方、三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试点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但是在试点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截至今天,我们收集到了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如家庭承包方代表的确定、村民小组合并后集体土地如何发包、农户开荒地等23条问题。”江华安说,“这些问题都具有普遍性,我们正在进行整理,并逐一讨论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指导意见,下发到各个市县。”
例如,针对过去因土地基础设施落后,农田肥瘦不一,我省不少地方存在农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江华安表示,这次土地确权,要以集中连片、规模经营为导向,积极引导农户开展承包地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一些‘老大难’问题,这次土地确权不能回避。”江华安说,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农村集体留用地过多;而第一轮和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时,由于技术手段限制,导致土地面积不清、四至不清,以及未将坡地纳入确权范围,不少坡地权属不清,造成了大量的土地纠纷。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规范流转堵住农村腐败现象
过去,由于我省土地流转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我省存在不少土地出租面积过大、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等“三过”现象,并滋生农村腐败问题。东方市就曾经出现一位村委会主任,用家人名义租用村集体土地4500亩,而租金却平均每亩不足0.5元/年;然后他将其中745亩地以每亩450元的价格转租,仅此一项,每年获利30万元。
“今年,我们将通过试点逐步规范土地流转。计划探索实行‘基准地价、公开招租竞标’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公布不同地区的最低土地租金,然后在这个基准价格之上,实行标的地块公开挂牌。”江华安说,同时,要建设农村土地公开流转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有法可依、有序推进,杜绝农村腐败问题。
另悉,我省还将针对一些土地供求矛盾突出的地区,对土地出租发包面积做出一定的限制;对未履行合同,两年内没有开发或部分未开发的,依法全部或部分收回土地。同时,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证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
探索创新走出富企不富农“怪圈”
虽然,我省近年合作社在数量上已经超万家,但是有市场话语权的不到300家,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关系松散,存在富企不富农现象。
江华安表示,今年我省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重点要探索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两者之间的互利融合。特别是要着力探索农民以土地和劳动力入股,发展多形式的股份合作经济,努力把更多的农民培育成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此外,要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制,改变每年几十万人次的培训模式,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依托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整合资源,重点培训一批致富带头人,建立档案和跟踪服务机制,争取培训一个就成才一个。”江华安表示。
今年,省农业厅与省农信社合作重点培养500家示范社。同时,制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推广好的合作社经验,对空壳合作社、运行不规范合作社进行清理和整顿。(本报海口3月19日讯)
农村公共服务要与土地流转齐头并进
-本报记者况昌勋
中央提出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农业的分散生产经营,难以与技术、市场进行对接,导致农业效益低;另一方面是由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出现空心化,劳动力短缺。
海南既有与全国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点。不同的是,与北方平原省份(地区)相比,海南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3亩,农村户均耕地面积不到10亩,每亩耕地“承载”的农民明显偏多;与东部发达省份相比,海南农业技术含量低、农民知识水平偏低,每亩土地产生的效益偏低;与中部省份相比,海南并未出现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现象,绝大部分农村还未出现空心化和土地抛荒现象。
也就是说,目前我省农村劳动力还是处于过剩阶段,每位农民从事农业的时间远远没有达到每天8小时。然而,企业经营,需要考虑劳动力成本问题,不会容纳过剩的劳动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土地流转、引进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必须考虑到规模的“适度”与农民的自愿,不能出现富企不富农、企业进入农民失业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和农民与企业合作方式,特别是要考虑农民、企业与政府三者,在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产业链条中的分工与合作。
随着我省服务业、城镇化发展,必然出现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逐渐减少的趋势。但是,要让进城的农民放心地将土地流转出去,则需要保证进城的农民能在城里扎根。让进城农民享受与城里人相等的公共服务,避免将来过了劳动力“黄金期”的老龄化农民回流农村,让农村改革和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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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育才镇农民称赞土地确权效果好:
“四至”清楚纠纷少了
-本报记者况昌勋
“这是我家5.2亩耕地的第三代‘身份证’。”三亚市育才镇龙密村村民杨贤明,拿出刚刚领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兴奋地说道:“有了新一代土地‘身份证’,就不怕纠纷了。”
“第三代土地证,字都是打印的,前两代证书,则都是手写的。”杨贤明边说边翻开证书。手写的土地证,容易被人修改,就会引发纠纷。
最关键,还在于后面的图,把每宗承包地块的位置、大小都标识出来了,一清二楚。这个示意图,专业术语叫“四至平面图”,而老百姓称其为土地的“手印”。“有土地‘手印’在,以后就不会因为地界模糊不清,而发生纠纷了。”杨贤明说。
据悉,由于历史原因,我省普遍存在农户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引发了很多矛盾纠纷,成为农民上访的主要因素之一。
“每块地都测量了坐标点位,不管这块地发生怎样的变化,我们都可以通过坐标找出实地的位置。”省农业厅农村经营处处长蒙绪儒说。
土地确权也给农民带来了“意外”的好处。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说,这次土地测量,很多农民的土地都变“多”了,以三亚育才镇为例,就“增加”了52%。而三亚市将土地确权与惠农政策相结合,按照现在测量的面积给农民发放补贴,增加了农民财政转移收入。(本报海口3月1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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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举措
1、探索实行“基准地价、公开招租竞标”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2、制定《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条例》。
3、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
4、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证金制度,防止农用地非农化。
5、研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