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师范应届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4月开始
本报海口3月15日讯(记者郭景水)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省教育厅决定上半年开展面向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1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一级水平,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记者了解到,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30日,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