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调查发布,2月份,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3%,其中城市上涨3.2%,农村上涨3.6%。全省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4.8%,非食品类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3.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5%。
从同比来看,2月份,八大类中除了烟酒价格下降2.3%外,其他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食品价格上涨4.8%,衣着价格上涨1.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3%,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9%,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2.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3%,居住价格上涨4.3%。
在食品方面,粮食价格上涨2.4% ,肉禽及其制品上涨0.9%(其中猪肉价格下降0.5%),鲜菜价格上涨18.0%,水产品价格上涨3.9%,鲜果上涨14.7%,蛋价格上涨0.9%。
从环比来看,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6%。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4%。全省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1.1%,非食品类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1%。
八大类呈二升一平五降态势,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1%,烟酒及用品价格下降0.7%,衣着价格持平,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下降0.7%,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下降0.1%,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2.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1%,居住价格下降0.3%。
在食品方面,粮食价格上涨0.9%,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0.9%(其中猪肉价格上涨0.3%),水产品价格上涨5.8%,鲜菜价格下降3.8%,鲜果价格上涨6.4%,蛋价格下降0.4%。
据测算,2月份3.3%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新涨价因素约为1.0个百分点,翘尾因素约为2.3个百分点。(记者 符泽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