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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男子用假身份租赁车辆 抵押借款89万元获刑

A-A+2014年2月27日08:08南海网评论

  一男子姚某赌博输钱生邪念,利用虚假身份租车骗借款。2月26日,记者获悉,三亚市城郊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姚某提起公诉,城郊法院以诈骗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8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7月至10月期间,姚某与两被害人张某、李某相识。姚某见两人比较富裕,就想骗他们钱财。姚某伪造了虚假身份和车辆权属凭证,冒充其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来的6辆小汽车的车主,用这些车作抵押向二被害人借款。其中分四次以6辆小汽车做抵押向被害人张某借款35.64万元;分六次以6辆小汽车做抵押向被害人李某借款53.5万元,共骗取两被害人89.14万元。后因抵押汽车租期届满,租赁公司通过GPS定位,强行将车辆取回,被害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于2013年4月3日将姚某抓获。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以姚某犯诈骗罪提起公诉,城郊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姚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利用伪造的证件和虚假的身份,用租赁而来的车辆作抵押骗取他人人民币现金89.1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8个月。(记者 刘麦 通讯员 林玥 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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