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为阻止女友乘火车 海口一小伙竟谎报虚假恐怖信息
“有人报称‘今天海口开往成都的列车上有炸弹’。”2月24日18时35分许,海口铁路公安处信息指挥中心接到海口市公安局110转来的警情通报后立即调查,才发现这是一起虚假恐怖信息。2月25日,发布该信息的沈某某被送进拘留所。
铁警追查报警人
海口铁路公安处启动应急预案,命令海口火车站派出所立即与开往成都K486次列车乘警取得联系,通报警情,做好相关防范、排查工作。随后,在海口火车站和列车上开展工作的民警反馈,没有在列车上发现可疑人员和炸弹。于是,从海口开往成都方向的K486次列车正点开出。但海口铁路公安处民警还是不敢掉以轻心,继续开展侦查工作。而且,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同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海口铁路公安处决定务必找到此报警人。
经缜密侦查,海口铁路公安处民警确认了报警人所在位置,立即前往。20时45分左右。在海口市某小区,报警人被海口铁路公安处民警找到,被传唤到海口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
为阻止女友乘车
经查,报警人沈某某(男,汉族,24岁,海南省海口人),其因与女友陈某某发生矛盾,为阻止女友乘坐当天海口开往成都的K486次列车离开,打电话给110,谎报列车上有炸弹。
原来,沈某某怀疑已经恋爱2年多时间的女友陷入了传销组织,这两日一直规劝女友,但女友陈某某坚持一定要到成都去,参加某公司的商品上市启动大会。2月24日18时15分许,沈某某在骑着电动车回家途中,电话联系女友准备继续劝阻,女友却告诉他已经在火车站,准备坐车去成都了。
为了把女友留在海南,沈某某于18时30分左右,用手机拨打了110谎报火车上有炸弹,又在有6名群友的微信群里发布此虚假恐怖信息。
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沈某某被海口铁路公安处刑事立案,鉴于其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海口铁路公安处对其转为治安处罚,决定行政拘留10天。
海口铁路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记者李坤东 通讯员王章斌 张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