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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乡村旅游点可申报评定等级 下月开始实施

A-A+2014年2月25日14:53海南特区报评论

  昨日,记者从海南省旅游委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海南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由海南省旅游委组织编制的《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试行)将于3月起实施,凡正式开业满一年的乡村旅游点(区)均可申请参评。

  根据海南省旅游委制定的规则,在海南内从事各种乡村旅游活动的经营主体,即乡村旅游点(区),正式开业满一年,合法经营,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的,都可自行申报评定等级。乡村度假旅游点(区)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椰级、二椰级、三椰级、四椰级、五椰级。在企业自检和申报的基础上,海南省旅游委将进行审核、检查和评审,并将在网上公示获得评级的乡村旅游点(区)。

  海南省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旅游点(区)等级评定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属地管理,逐级上报,海南省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记者 刘泽飞 实习生 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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