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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建议做好农村居家养老 开展“一站式”服务

A-A+2014年2月8日14:04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海口2月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十二五”期间,海南将建设城乡覆盖一体化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农村养老服务薄弱。在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台盟海南省委会建议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居家养老工作,把农村社区服务引入家庭,促进农村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的紧密结合。

  2013年,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00元,保障水平比最初的55元有了较大提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养老金还会逐渐提高,不过老年人在吃穿之外,还有着亲情慰藉、文化生活、精神交流、人际交往等等多样的需求,如何解决好这些需求是社会面临的更有难度的课题。

  台盟海南省委会认为,“养儿防老”一直是中国农民的传统观念。但由于家庭规模的缩小及年轻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的增加,使老人要实现家庭养老的难度逐渐增加。另外由于现阶段能够享受养老院和老年公寓等机构养老院的门槛还比较高,所以现阶段,在农村开展居家养老显得十分迫切。加快构建以家庭服务保障为基础,以农村社区照顾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补充,是解决现阶段农村居家养老工作的主要手段。

  因此,台盟海南省委会在提案中提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居家养老工作。充分利用辖区丰富的农村社区服务资源,以农村社区服务为载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切入点,把农村社区服务引入家庭,促进农村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的紧密结合,实现服务对象社会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

  提案建议,可以按照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家庭成员状况,把老年人分成不同类别,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群,提供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确定不同的政府补贴标准。如对高龄老人、非自理老人,应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为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洗涤、购物、餐饮、心理咨询等服务。对“三无”对象、优抚对象和有特殊贡献老人的全额购买服务。对低保老人、高龄老人、残疾和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分档次给予服务补贴。

  另外,台盟海南省委还提出,着力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农村社区卫生站点应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开设家庭病床等多项便民服务。倡导乡亲邻里中村干部以“一帮一”的形式,为高龄或生活不能自理及残疾老人义务助老。要支持邻里乡亲有爱心、有奉献精神的青壮年充当志愿者,开展“一站式”的为老服务。鼓励左邻右舍采取“一助一”的方式为老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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