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去年12月5日上午,他的儿子小强(化名)在海口市美兰区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卫生服务站”)接种了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俗称小儿麻痹)疫苗,可在随后的时间内,小强便开始出现发烧症状,严重时曾一度昏迷10天10夜。
“小强在接种脊灰疫苗的前八天还接种了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陈先生认为,儿子的异常反应主要是两种疫苗的接种时间间隔较短引起的,同时还质疑给小强接种的当班护士乱用处方、非法行医以及不按轮状病毒活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调查清楚,赔偿损失。
1.市民反映
接种脊灰疫苗后5个小时,儿子接连发烧
据陈先生介绍,他的儿子小强今年才1岁零两个月,在2013年12月初接到海口市美兰区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卫生服务站”)的电话,通知他的儿子需在2013年12月5—6日、2014年1月5—6日开展两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免疫活动。
“于是我在2013年12月5日上午8时30分许,带着儿子来到卫生服务站接种脊灰疫苗强化免疫。”陈先生说,小强在接种疫苗前身体各项指标正常,而在接种疫苗后的当天下午1点半左右,就发现小强发烧37.5℃,于是他便对小强进行物理降温;恢复到正常后,在2013年12月6日凌晨1时左右,又开始发烧,他便给小强口服两滴泰诺林幼儿退热滴剂,20分钟后小强的体温恢复正常;但到了早上,小强又发烧了,他便把小强抱到海南省中医院查看,一儿科主任告诉他这是接种疫苗后的正常反应,建议回去多喝水、睡觉。
陈先生说,当日下午4时许,小强还在发烧,让他没想到的是当时小强立刻昏迷、抽搐。见此情况,他立刻抱着小强跑到海南省中医院抢救,随后,当班医生便给小强注射了鲁米那、安定同时吸氧,但效果不佳,儿子还是一直抽搐。
之后,他将小强转院至海口市人民医院,从2013年12月6日下午入院开始至2013年12月30日,小强一直在ICU病房,期间昏迷了10天10夜,佩戴呼吸机17天。经过医院的救治,小强的病情已有好转,目前已经转至普通病房,但小强的两条腿还是绵软无力,依然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现已花费医药费10万多元。
2.家长质疑
护士没按说明书进行接种,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小强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在卫生服务站接种疫苗,在2013年12月5日接种脊灰疫苗时的前八天(2013年11月27日)他还接种了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陈先生说,小强出事后,他发现在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上发现“本品与其他活疫苗的使用间隔至少一个月”。随后,他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在接种脊灰疫苗前的禁忌症人群为所有服苗对象在服苗前必须仔细询问受种者既往健康状况,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要求掌握禁忌症。
陈先生说,小强在两次接种疫苗的间隔仅8天。而给小强接种这两次疫苗时,卫生服务站的当班护士为同一人郑某,他认为护士郑某没有按照接种疫苗的相关说明书给小强接种疫苗,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而护士郑某在给小强接种脊灰疫苗前只询问了小强有没有发烧、拉肚子、感冒等症状,并没有询问小强之前在哪个时间段接种过疫苗。陈先生还说,小强在去年11月27日接种轮状病毒活疫苗时,郑某给儿子开了一个接种疫苗的处方,而在处方的医师(签章)处所签名字却是卫生服务站一位副主任医师的名字何某桢。他认为护士郑某是没有资格开处方的,护士郑某涉嫌乱用处方以及非法行医。
陈先生认为,他儿子小强接种脊灰疫苗出现的异常反应主要是两种疫苗的接种时间间隔较短,两种疫苗的毒素混在一起产生变异毒素引起的,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调查清楚,赔偿因此而带来的损失。
3.当班护士
是按照有关文件通知家长进行疫苗接种的
针对此事,记者10日上午来到海口市美兰区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了解情况。对于陈先生反映的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与其他活疫苗的使用应间隔至少一个月,以及护士没按疫苗相关说明书进行接种一事,护士郑某表示,当时在得知强化脊灰疫苗时,她们开会时并没有强调说要间隔一个月的时间,而且她们也是按有关文件通知家长进行接种疫苗的,其文件也没有注明接种两个疫苗要至少间隔一个月。
此外,对于私开处方同时代替副主任医师签名一事,郑某说,她也知道护士是不允许开处方的,但她们没有强调疫苗接种一定要医生开的处方,她们所开的处方是为了方便药房收钱,她给孩子家长开的处方单是交钱的意思。而代替何某桢副主任医师签字也是由他本人同意的。
随后,记者提出想和何某桢见面确认此事,卫生服务站管理人员洪冰回复称“何某桢副主任医师去体检了没上班”,而记者提出能否提供何子桢联系方式时,洪冰拒绝提供。
此外,洪冰说,目前此事上级主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同时卫生服务站也会积极配合,同时将服从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
11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卫生服务站向何某桢求证,记者仍没有见到何某桢本人。
4.海口美兰区卫生监督所:
不存在非法行医
代替签名属于违规操作
对于陈先生质疑郑某涉嫌乱用处方以及非法行医一事,海口市美兰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连春和表示,我们国家对处方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所谓开处方是有资格的人才能开,同时处方开出来后还要通过药房的药剂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和把关。而对于护士郑某所开的处方问题是不存在的界定范围,因疫苗是提高人体免疫力的。
连春和说,目前国家有五种情况确定为非法行医: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乡村医生从事乡村医疗活动以外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都属于非法行医。而护士郑某使用处方开接种疫苗是为了便于收费,这是卫生服务站内部管理问题,不存在非法行医。
那么,护士郑某用处方单给接种者开接种疫苗单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连春和说,护士郑某使用处方是不对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是绝对不允许这样做的,疫苗跟药物是要分开的,他们将会按着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这样行为进行行政方面的处罚。
而代替副主任医师何某桢签名是否是违规操作?连春和说,这种行为属于违规操作,按照他们的监管,是属于他们监管的范围,那他们会对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处罚。
5.海口美兰区疾控中心:
脊灰疫苗与其他疫苗免疫
不受间隔时间限制
接种两个活疫苗的间隔是否真的需要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对此,海口市美兰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张生健告诉记者,根据目前海南省使用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使用手册中提到,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同时进行联合免疫,如果没有同时接种,两种疫苗的接种时间至少应间隔28天。但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脊灰)与其他疫苗免疫不受间隔时间限制,可随时进行免疫接种。
此外,张生健说,至于是否是两种疫苗的接种时间间隔较短引起的,截至目前这个结论还不能下,针对此事,他们还召开了专家小组会议,这两种疫苗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服用后会不会出现哪种情况,还有待专家小组进行鉴定,目前由省、市疾控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将会在这周进行鉴定。
随后,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局了解到,目前就是等待鉴定结果,如果陈先生的小孩是属于异常反应的,将由国家进行赔偿。针对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