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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部分市县保障房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A-A+2014年1月11日07:59中新网海南频道评论

  中新网海南频道1月10日电 (记者 王子谦)记者从10日召开的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今年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部分市县保障房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志宏说,自2014年开始,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海口、三亚、儋州保障性住房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余市县保障性住房3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王志宏说,2013年海南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建筑面积报建量670万平方米。同时积极推进三亚、儋州、文昌、陵水4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以及海南生态软件园等7个国家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5项工程荣获国家二、三星级绿色建设设计标识。

  今年,海南将继续稳妥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规模化应用,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目标任务。同时将加快城市公共照明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初步建成全省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信息系统,逐步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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