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实习生 蒋小芳)“您在法院有一张银行发来的传票,欠银行58000元,请您必须在今天下午5点之前去法院领取,否则后果自负!”就是这样一通有预谋的“电话诈骗”,让家住海口市海甸岛的余女士在短短半个小时被骗走26000元。
神秘“法院工作人员”打来“吃官司”电话
受害人余女士告诉记者,1月4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她正在家附近上班,突然接到一个让人心慌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女子自称是海口某法院的,并告知余女士说,她在法院有一张银行发来的传票,要求尽快处理。“她在电话里说我在2013年1月23日在国税局用身份证开了一张10万元的发票,后来又去了银行用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并透支消费了58000元,现在案件已经移交公安局。”
接到电话的余女士一头雾水,因为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她起初认为一定是法院搞错了。但是“法院工作人员”提醒余女士应该立即报警,又“贴心”给了余女士一个公安局的报警电话691208363。
“法院工作人员”贴心提供的报警电话原来是个骗局
“后来我就给我儿子打了电话,问他有没有向银行借过钱,但是我儿子说没有的事,就让我赶快报警。”余女士说。因为内心惊惶,不知所措的她挂完电话后,并没有按照儿子的指示打110报警电话,而是拨通了自称“法院工作人员”提供的警方电话。
接电话的“警官”听了余女士的报案后,说像余女士这样被别人冒用身份证办银行卡透支的案子,近期已有不少,他询问余女士近期是否办过银行卡,或者说借过身份证给她人用过。“我当时想起过,我的确曾经借身份证给女儿去开过发票,也办过银行卡,加上我心里慌张就听信这名‘警官’就是来帮我处理事情的。”
随后该名“警官”警告余女士,目前这些银行卡已经不安全了,并且也会被银行冻结,所以要去银行将钱取出存入公安局特设的安全账户,否则上面的存款,随时有被别人划走的可能。这时余女士慌了神,立刻跑到位于海甸岛党校附近的ATM机边,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操作,将自己账户内的26000元钱全存入了那个“安全账户”。
几分钟后,余女士的儿子赶到了银行了解情况后,余女士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遭遇的是一场骗局。随后,立即向辖区海甸岛派出所报案。
6日晚,余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都来自文昌,也没有太多文化,一家人在海口打工租房子住,生活并不宽裕,被骗走的26000元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损失。“我母亲这笔钱存了很多年了,原本是打算给我弟弟结婚用的,现在搞成这样子我母亲都生病了,现在我就希望警方能够尽快破案。”余女士的大儿子告诉记者。
相关部门提醒,法院和公安部门在侦查或审理案件时,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市民如接到类似电话,切勿随意透露个人银行卡号或往对方指定的账户上汇款,回拨电话即可戳穿此类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