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提前预约,到场后直接消费……”元旦节前后,团购网上提供的“私人订制”预约消费服务想起来就特让人兴奋。然而,现实版的“私人订制”却总与想象中的有一段距离。12月31日下午,从昌江特地赶到海口,准备与“小伙伴们”一起跨年吃“团员饭”的黄先生、张先生等一行5人,提前通过网络预订,兴冲冲地赶到位于京华城的一家名叫“合味道”的火锅店准备吃火锅,可赶到后却让黄先生等人大失所望。
据黄先生介绍,他想在元旦前夕,组织一起在海南打拼的几位老乡吃顿团圆饭,共叙同乡之情。当天中午,他在网上团购了五张火锅票,当天下午5点,黄先生一行打车赶往位于国贸京华城的这家火锅店。可到场后却发现,这家店面已经大门紧锁,门上也没有任何不经营的告示。
商家网络上提供的预约服务,可实体店却大摆“乌龙”,不少客户也像黄先生等人一样应约前来,结果遭遇爽约,于是又败兴而归。
记者接到爆料后赶到现场,通过向旁边一家餐饮店的服务员询问得知,这家店几天前已经关门,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记者随后通过网络预约服务留下的联系电话多次致电该公司,结果始终无人应答。记者从六点左右开始等候近半小时,结果发现前后共五批、超过二十人与黄先生等人一样被“忽悠”过来,离开前,不少市民对店家摆“乌龙”的情况也纷纷“吐槽”。
“预约好的服务,不料是这个结果,看来以后网络预订得小心了……”为此,黄先生也表示很无奈,一行人吃团圆饭的心思全都没有了。
提前预约的服务遭遇爽约,计划好的事情,浪费了来回的车费不说,还浪费了众人的时间和败了消费雅兴,自然是让客户不满。
记者通过网络了解到,不少网友“吐槽”:“如今,不少网络预订的服务流于形式,出现被坑的情况也无处反映,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网络虚假团购的信息进行监管。”
“店家临时关门未出公告,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违反《合同法》,针对虚假网络预订,消费者出现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对此,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汤林华律师表示,“网络预订出现爽约的情况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若消费者详细填写并留下身份证、手机、姓名以及消费时间、种类等个人和消费信息,已经涉及合同细节的条款,则等同于合同事实上已经成立,消费者可以追究商家违约责任;若没有留下详细合同信息,即便是合同没有成立,商家则存在缔约过失,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打车费等损失。”
汤林华律师表示,“网络预订服务流于形式一方面与商家不诚信经营相关,另一方面也与顾客缺少维权意识有关,遇到这种情况建议顾客第一时间向工商局等职能部门投诉反映,要求赔偿。”
对此,元旦当天,记者将黄先生等人的遭遇反映到海南省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把情况反映至辖区工商所,要求尽快核实,若查明属实,将由辖区工商所对其下达整改或采取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