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2月2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黄丹)新修订的《海口市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已经十五届海口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7日下午正式发布。《暂行办法》共14条,有注册飞机、过夜飞机、引进基地公司、新开国内航线、淡季新增航班、港澳台地区、亚洲航线和洲际航线、机场旅客年吞吐量共8个奖励项目。该办法将于2014年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注册飞机:最高奖励300万元
关于注册飞机奖励。基地公司新注册飞机,并在海口结算纳税且座位在150座(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架次奖励;飞机座位在150座以下的,一次性给予每架每座位2万元奖励。注册飞机从注册日的下月起须在海口美兰机场过夜停放平均每月不少于10夜次。此条款主要目的是吸引航空公司在海口新设基地和已设基地的航空公司新增注册飞机,加大运力。奖励标准确定为300万元,主要是参考国内一些城市对航空公司注册飞机的奖励标准。
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前2年给予奖励
关于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奖励。新设基地的航空公司,前2年每年给予奖励,奖励额度相当于该公司当年在海口的营业税和土地使用税市级留成部分总和。此条款主要目的是落实海口市委市政府关于努力推动航空公司在海口设立基地的目标。美兰机场已开通国际贵宾楼,二期扩建已开始,吞吐能力不断增强。海口要发挥辐射带动功能,必须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引进新的航空基地公司在海口落户。
过夜飞机:超过上一年度数量每架奖励提高到2000元-5000元
关于过夜飞机奖励。以上一年度过夜飞机架次总量为基数,每超过一架次给予2000-5000元不等的奖励,修订后的标准较原来政策奖励标准略有提高。此条款主要目的是鼓励航空公司在海口增加航班,多停放过夜飞机,带来客源。
新开国内航线奖励:培育期延长到3年
关于新开国内航线奖励。新开国内航线(上一年度其他航空公司未飞过的航线),执行三个月以上,每周不少于2个航班,给予3年培育期,第一年每降落1架次给予1.5万元奖励,第二年每降落1架次给予1.3万元奖励,第三年每降落1架次给予1.1万元奖励。由于原政策对新开国内航线只培育一年,对航空公司或包机人来说难以持续。因为新开国内航线前期投入较多,如果只培育一年,航空公司或包机人可能执飞一年后就信心不足,所以这次修订后给予3年培育期,以增强信心。条款对新开国内航线也给予一定的条件限制,航空公司新开国内航线须执行三个月以上,且每周不少于2个航班。
原有国内航线旅游淡季新增航班:奖励标准不变调整淡季时间
关于原有国内航线旅游淡季新增航班奖励。每年的4月至6月及9月至10月期间,原有国内航线以航空公司上一年度进港航班为基数,累计同比,每增加1个降落架次给予1.5万元奖励。修订后奖励标准不变,只有把淡季时间从六个月压缩到五个月。减少七月份、八月份奖励主要考虑到近两年,海口的暑期旅游已培育起来,淡季不淡,保持较好的客座率,而将奖励延至十月份,则是为了适应与航空航季(夏秋季、冬春季)变化衔接需要。此条款的主要目的是鼓励航空公司在夏秋季新增航班,确保淡季航空运力不减,满足省会城市商务、会展、公务、探亲访友的需求。
洲际航班每降落1架次奖励标准由12万提高到15万元
关于港澳台、亚洲和洲际奖励。港澳台航线定期航班,每降落1架次给予1万元奖励,亚洲航线定期航班,每降落1架次给予2万元奖励;洲际航线定期航班,每降落1架次给予15万元奖励。港澳台地区和亚洲国家航班奖励标准不变,主要考虑最近几年,海口市开发港澳台和亚洲市场成效显著。2011年进出港旅客38.78万人次,2012年进出港旅客43.00万人次,2013年进出港旅客约48万人次,为稳定这两个市场,不作调整。而将洲际航班奖励标准由12万提高到15万元,理由是目前海口还未正式开通一条洲际航线,开发欧洲市场是海口的梦想。2014年,海航也一直在为开通海口-北京-柏林航线做准备,海口-上海-俄罗斯和海口-上海-乌克兰包机航线也在洽谈之中。此条款主要目的是促进境外市场升温,所以把洲际奖励标准提高3万元,达到15万元。
美兰机场:吞吐量同比增长8%(含)以上奖励300万元
关于美兰机场的奖励。自2014年开始,海口美兰机场旅客年吞吐量同比增长8%(含)以上,给予300万元奖励,每增加1个百分点再奖励100万元。由奖排名调整为奖吞吐量增长,这更切合实际。此条款主要是保增量,稳市场,鼓励美兰机场在全省机场排名第一。
包机奖励:降低门槛
关于包机奖励。鼓励包机。包机奖励须整架包机1个月以上,平均每周不少于2个航班,奖励标准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国内重点扶持二、三线,国际航线不限制。包机奖励按实际降落架次计算,对包机公司给予奖励后,不再对航空公司重复奖励。此条款主要目的是鼓励包机公司继续和增量执飞,用于稳定市场,所以降低门槛,同时相对应将包机航线培育周期延长至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