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海南省将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不变。
据了解,根据国家卫计委2013年第6号公告,由原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章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新版出生证明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字样,并加强了防伪功能。(记者 刘麦)
26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海南省将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不变。
据了解,根据国家卫计委2013年第6号公告,由原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章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新版出生证明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字样,并加强了防伪功能。(记者 刘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