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已婚男子李某某主动接近有多套房产的海口女子,并与其发展为情人关系,后骗取情人母女共27.5万元。12月23日,记者获悉,李某某被美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李某某,河南省淮滨县人。美兰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某已于2010年登记结婚。2011年年底,李某某在承包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某大厦的外墙工程时,认识了居住在该大厦被害人亚花(化名),得知亚花在海口市有多套房产且是单身后,李某某主动接近亚花,并向亚花谎称自己已离婚,愿意跟亚花在一起,会照顾亚花一辈子,骗取了亚花的信任后与亚花发展成为情人关系。随后,李某某以欠工人工资款、扩建工程等为理由,以借款的形式先后骗取亚花及其女儿香儿(化名)人民币共计27.5万元。
2012年10月3日,亚花找到李某某索要欠款,李某某写下总额为人民币30.3万元的欠条后潜逃回河南老家。2012年12月21日,李某某在安徽省阜阳市火车站被公安民警抓获。
美兰法院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27.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该院遂以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记者 刘麦 通讯员王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