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2月1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海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定于1月8日-12日进行,今年继续实行考生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领取报考卡和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的办法,这是南海网记者12月19日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的。
不受理省外考生在海南借考申请
海南省考试局19日出台的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招生办法规定,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的学校报名。 “省外借读生”到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往届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到本人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在海南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到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海南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海南借考的申请。
此外,高二年级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已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还须到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补充办理基础会考报名手续。
根据安排,考生提交报名材料、领取报名卡的时间为1月8日8:00至1月11日17:30。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为1月12日17:30。
海南籍考生符合条件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据了解,本省户籍考生若符合下列四项报名条件之一,可以在海南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海南省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海南省学校毕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海南省以外的高级中等学校借读(以下简称为“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海南省有固定住所,本人参加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到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借读的确认手续。
(3)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
(4)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驻琼部队副军级以上政治部门确认为驻琼部队的现役军人。
值得注意的是,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但不符合(1)、(2)、(3)、(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海南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曾在2013年高作弊情节严重的不得报名高考
根据规定,五类人员不得报名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度因弄虚作假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被取消毕业当年报名资格的2014届毕业生。
4.在2013年的普通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而被取消2014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务工子女可在海南参加高考
根据海南省“异地高考”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6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及高职专科学校: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海南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
另外,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海南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海南省考试局提醒,“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海南省的就读时间,从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考生参加高考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往前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