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工作,海南2014年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缴费2013年12月26日开始,凡办理2014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的柴油车辆,必须粘贴射频电子标签并缴清2014年1月1日以前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这是南海网记者12月19日从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获悉的。
据了解,缴费的车辆可根据需要选择全年、半年、季度统缴优惠,欠费车辆在补缴所欠规费后,可选择下一个缴费期内的统缴优惠,不享受欠费时间段内的统缴优惠。
在册登记的免征车辆(除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军队车辆、武警车辆以外)在2014年第一季度持车辆免征凭证到车籍所在地征稽部门办理免征手续;新增的免征车辆请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办理免征手续,并粘贴符合管理要求的射频电子标签;属于城市公共汽车、农村客运班线的营运车辆还须提供《道路运输证》及复印件。
此外,汽油零售企业的年检换证从2014年3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汽油零售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卧式金属罐容积表》原件及复印件(盖章)、2013年《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稽登记证》和加油站的汽、柴油罐数量书面说明等相关资料到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办理2014年《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稽登记证》的年检换证手续。咨询热线电话:0898-68606060。(记者 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