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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而未用 三亚9家单位签限期开发“军令状”

A-A+2013年12月12日08:07海南日报评论

  三亚市加紧落实“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记者今天从三亚市有关部门获悉,三亚市与9宗“供而未用”闲置土地的单位签订限期开发合同,一年内仍未动工者,将采取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

  三亚市今年6月份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清理出“批而未征”土地8宗,面积119多公顷;“征而未供”16宗,面积163多公顷;“供而未用”已满一年闲置土地30宗,面积225多公顷。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三亚市制定实施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紧落实“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从10月底开始,三亚市主要领导陆续到各区镇调研并现场办公,研究解决问题办法;11月7日,组织用地单位召开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会议,向各用地单位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11月10日,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3类“批而未用”土地作出详细的处置方案。

  今天,三亚市与因为政府原因闲置土地的海南伟龙旅业有限公司、三亚嘉赛旅业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签订限期开发合同,项目开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动工开发承诺书,必须在一年内动工,若超过限期仍未动工建设,将采取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

  据了解,三亚市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批而未征”土地处置工作;对30宗落实调整规划用途、限期动工、政府有关部门限期解决政府原因并重新约定动工时间、有偿收回或无偿收回的处置率达到50%,在明年4月30日前,对“供而未用”土地处置率达到80%,明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工作。 (记者程范淦 通讯员王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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