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三亚12月10日消息(三亚新闻网记者 刘丽萍)12月10日,三亚市民陈女士向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反映称,她休产假本该享受规定的生育津贴,但是已经半年多时间过去了,该有的津贴还是没有拿到。针对该问题,三亚市社保局回应表示,因为原核定的数据出错,所以需要重新核定后再发放。
陈女士是在三亚一酒店上班,2012年3月份怀孕后休了三个月产假,2012年11月生下孩子。2013年3月份休完产假回酒店上班,酒店帮忙办理生育津贴。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生育津贴月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陈女士讲述,当年成立的用人单位,其从业人员的生育津贴月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011年海南省的平均工资为3060元,那么其的生育津贴应该3060*3=9180元。但是不知何因,5月份的时候社保局却打了17753元钱到了酒店的账户上,酒店发现有误后联系了相关部门,对方称将打错的这笔钱退回到社保局的账户上,才能发放正确的生育津贴。
“可是事后这么久,生育津贴还是没有收到。”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也自己找过酒店的领导几次,但是酒店的领导总是以各种借口为由,迟迟不肯付。
针对该问题,三亚市社保局回应说,目前该局已联系并要求陈女士所在酒店将原转至其账户的生育津贴17753元退回,该酒店负责人表示将于近期退回此款,待此款退回社保局账户并经重新核定后,该局将及时拨付陈女士的生育津贴酒店账户,并将派人跟踪负责督办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