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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监察队长等3人受贿致使国家损失1949万获刑

A-A+2013年12月9日07:50法制网评论

  海南省三亚市一河道监察队队长罗运敏等三名国家工作人员,在巡查藤桥东河、西河等地时,发现有几家大型采砂场非法采砂,利用职务之便按月违法收受砂场的好处费共计14000元。然后接到群众举报时只是拍拍照或做做样子责令停止,不依法正确履职滥用职权、受贿致使国家河砂矿产资源损失1949.14万元,同时非法采砂严重威胁到海南岛东环高铁的运行安全。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多个部门了解到,经三亚市城郊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两年半至一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法制网记者 邢东伟 法制网通讯员 张映忠 韩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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