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同志,社保局给您来信了
省社保局《致离退休同志的一封信》温情告知老年人养老医疗等事宜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期改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
-工龄每少一年报销比例及医疗个人账户下降3%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须及时申报,以便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本报海口12月5日讯(记者张惠宁)省社保局近日以《致离退休同志的一封信》温情问候离退休人员,并就老年人关心的一些社保问题进行了详细告知。我省2003年起实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离退休人员纳入属地社区管理,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认证期提前了
从明年开始,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期将由过去的6月至9月,改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
离退休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退休证,到属地社保部门、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或单位退管中心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须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省社保局网站可下载)到当地社保部门协助认证。出国的离退休人员须到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协助认证。不及时办理认证将会影响养老金的发放。新办理退休人员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服务窗口采集指纹并领取《退休人员领取存折通知书》,在下个月18日后到指定银行领取养老金存折。如发生身份证姓名、号码变更,请到参保地社保局进行更改后再领取存折。2013年办理退休的人员,2014年就须认证。
医疗保险待遇14种疾病可申请门诊治疗报销
退休人员医疗报销比例,男性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须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须满25年,可按90%比例报销医疗费。如未满(可补缴),工龄每少一年报销比例及医疗个人账户下降3%,封顶线为一年26万元。肝移植,肾移植,骨髓移植等三种大病可报销50万元。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脑中风(偏瘫)、帕金森氏综合症、高血压(三期)、糖尿病(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结核病(活动期)、老年性白内障(晶体植入治疗)、肝胆、泌尿系统结石(震波石治疗)、红斑狼疮等14种疾病,可凭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等资料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门诊报销医疗费用。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家属记得要申报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须及时向社保部门申报,以便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结算标准为:企业离休人员40个月的基础工资,退休人员20个月的基础工资。丧葬补助金结算标准为:上一年度的4个月的社平工资。
离退休人员死亡申报材料为:填写《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公安机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村委会出具的土葬证明;死亡离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