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行政审批改革再打组合拳,拟取消免征搁置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报海口11月21日讯(记者单憬岗)海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动真格、出实招。今天,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一次性原则通过了《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关于取消免征搁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决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3个政策性文件,提出进一步将28项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到区,并拟取消免征搁置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而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再优化、再简化。
个体户登记下放到工商所
“今后,符合规划的个人宅基地住宅建设,可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负责人介绍,这是根据《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拟定的下放项目之一。
据介绍,被列入此次下放的项目很多与普通老百姓和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例如,“个体工商户登记”下放到各工商所,“劳动用工备案”下放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下放到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等。
取消中职学费档案证明费
“今后在海口办理户口相关手续时,户口簿、户口准迁证工本费将不再收取;财政票据工本费、义务植树绿化费也同时在人们生活中消失。”该负责人认为,这对海口市民和投资者来说,《关于取消免征搁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决定》的通过是个利好消息,因为今后办理这些事项不仅将简化手续,还会享受免费待遇。
据介绍,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包括中职学生学费、档案证明费等;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包括收养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植物检疫费等。搁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包括近几年未收费的社会开业从医人员业务考核费等。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更透明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如何更公开、更透明,是每个市民和投资者都关心的话题。《海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凡《目录》所列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必须进驻政府服务中心大厅办理。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进驻的,行政机关应向市审改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暂不进驻,但须通过联网方式使用海口市行政审批系统开展审批服务,接受监管。增加、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经核准后,行政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受理和审核场所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外公布。
海口市审改办负责人表示,上述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管理职能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区级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作用,并强化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加办事透明度,推动海口社会经济发展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