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9日消息 (记者 高潮 文/图)18日,57岁的彭宗超为讨薪再次来到了海南,希望法院能受理他的诉讼请求,9年多的讨薪路能画上一个句号。从2004年至今,他因讨薪花费了9万多元,光坐火车就坐了123趟。
工程完工负责人跑路无处讨薪
彭宗超所讨的这份欠薪至今已经过了17年。他是四川隆昌县人,1994年在海南打工。他当时从杨某、饶某和崔某承包下一个工程,召集了80多名工人负责东方市某工厂的建设施工。“他们也是从一个公司承包的活,我们说好工程结束后结算工程款,谁知道后来就找不到人了。”彭宗超说,自己带领工人到东方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却没有结果,四川的工人陆续回家了,但他继续留在海南打工,用打工的钱给海南20多名工人还了四五万元工钱。
1998年,彭宗超回到老家,但四川的工人陆续上门来讨薪,让他很头痛。“我自己家土房子的屋顶都被他们拆了。”他说,自己没有拿到一分钱,感觉很委屈,只好选择出门打工,去过贵州、成都、广西等地,用自己赚的钱来偿还工友的欠薪。“每年春节,家里困难的那些工友,我都会给他们一两百元应急。”彭宗超说,自己也萌生了讨薪的想法。
9年讨薪花掉积蓄9万多元
2004年,彭宗超踏上了讨薪路。他4次找到四川南充的杨某家里,去了郑州的饶某家里和崔某家里3次,但依然没拿到一分钱。无奈,他只好找到了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单位在郑州,我去了4次,总算要到了承包工程施工结算单,总工程款算下来有200多万元。”但是该施工单位称,工程款已经结算给了杨某等人,讨薪应该去找他们,跟公司没有关系。后来,他也曾来过海南好几次,找过东方市和海南省劳动监察部门,但还是没拿到欠薪。
9年多的时间里,彭宗超因为讨薪花费了9万多元,随身携带的27张A4纸正反两面贴满了他来往的火车票、汽车票和住宿发票。光火车票就有123张。但在经历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仍没有绝望。11月18日,彭宗超再次来到海南,希望东方市法院能够受理他的诉讼请求,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能拿回200多万元欠薪,给工人们一个交代。
工程总承包方和分包方负法律责任
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剑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严禁建筑工程进行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彭宗超工程款被拖欠,工程总承包方和分包方杨某等人都负有法律责任。目前,彭宗超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2年的诉讼时效,就算法院受理案件,也会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