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启动 本轮清理工作包括五大重点
本报海口11月13日讯(记者郭景水 通讯员邓意生 王成诚)记者今天从省编办获悉,为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我省正式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再次全面清理省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本轮清理工作预计于2014年1月完成。
据了解,本轮清理工作的重点是:(一)精简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等事项;(二)对建省以来无人申请办理的以及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后无人申请办理的“零办件”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予以停止实施,属于省地方立法设定的原则取消;(三)重点比对先进发达地区的取消、下放事项,根据我省实际,提出拟取消、下放、调整的意见建议;(四)与其他部门存在职责交叉、重叠的,原则上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和权责一致的要求进行调整,该取消的予以取消;(五)审批事项虽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但根据海南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可在海南先行改革,予以取消或暂停实施的,由部门提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国务院审改办审核批准。
省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清理工作在第七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原则、市场优先原则和社会自治原则实施。凡是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再设行政审批;凡可以采取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再设前置审批;凡是下级政府能够承担的审批事项,坚决下放权限;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被实践证明无效的审批,依法先行先试予以停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