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社会>正文

三亚一建材城开业保安扮警察助阵 3人被拘留5日

A-A+2013年11月6日08:14海南日报评论

  日前,网络上曝光三亚有保安当街假扮警察,为一家建材城开业助阵。对此,三亚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根据有关规定,三亚警方对3名当事保安拘留5日,其所属物业公司被罚款1万元。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三亚某建材城一商家开业庆典时现场竟有几名警察跑前跑后,钢盔、警徽、臂章、警号一应俱全,腰带上挂着个小黑皮包,上面印着“警绳”二字,指挥车辆,殷勤备至。经过他仔细观察后发现,这群人是穿着“警服”的假警察,他们只是保安而已。为证明此事,该网友将几张假警察照片同时发到网上。“假警察参与企业开业庆典,影响三亚警察形象,有人买卖警服和警用装备,属于违法,这么胆大妄为,该治理了。”网友认为。

  记者到该建材城采访,也发现有身穿“警服”的假警察,这些人有的衣服袖子上贴着“协警”字样的臂章,有的则直接贴着“警察”的臂章,甚至还有人骑着警用摩托车“巡逻”。经询问,他们确实为该建材城保安。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到三亚市公安局。

  经公安部门调查确认,网贴中戴头盔、骑警车和警号为“00002”的男子为涉事单位津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安副队长周某辉,其所佩带的所谓警号经查为“XJ0002”,是衣服上自带的协警编号。另一幅图片上手持对讲机及手臂上有“警察”臂章的是保安员许某明,臂章是自行粘上去的。车牌号琼O·1048的警用摩托车是公司以治安联防的名义向荔枝沟派出所借用的废旧摩托车。

  目前,荔枝沟派出所已将警用摩托车收回,对津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使用的警用头盔和警用标志予以收缴。

  三亚警方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对津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处1万元罚款;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对保安员吕某、周某辉、许某明3人依法拘留5日;对三亚市保安公司买卖协警服装及警用头盔的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另行处理。借用警用摩托车一事由警务督察支队另行处理。

  三亚警方表示,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全市保安从业单位的管理,整治保安服装不规范、无证上岗、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记者易建阳 特约记者罗佳)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