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南海网报道了《海口公园跳广场舞收费不统一》一文,引起市民的热烈讨论。截止11月1日晚八点,近百位网友参与了南海网的网络调查,超过7成网友认为在公园跳舞不应该收费。
71.6%的网友认为公园是公共场合,市民在公共场合活动,不应该收费。另外有18.5%的网友认为,收不收费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只有8%的网友认为,还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某网友说,“要不收费,谁来组织,谁来买音响。费是要收,看怎么收法?”
有网友表示,广场舞的组织者与参加者属于自发自愿关系,组织者提供了设备及动作示范等服务,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可以适当向参加者收取少量费用。但组织者和参加者相互之间应有协议,在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分摊一些成本的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但这必须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不能强行收取,更不能不交钱就不准人家进场跳舞。该网友建议组织者向参加者说明收费用途,定期公布收支情况。(见习记者 刘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