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别人都补发高温补贴,为啥没我份?”
三亚吉阳镇园林工人很“委屈”镇委书记称未有硬性规定要补发市区乡镇园林工人待遇不一
21日,三亚市吉阳镇多名园林工人向商报记者反映称,三亚市河西区和河东区都给园林工人补发了2012年的高温津贴,可是吉阳镇却不补发,对此,园林工人认为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记者在吉阳镇绿地管理所了解到,按照我省今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新的高温津贴制度在今年2月1日之后才开始实行,文件中没有规定要补发2012年的高温津贴。吉阳镇党委书记张蔚兰表示,吉阳镇根据镇里情况通过会议明确了不补发去年的高温津贴,此决定不违反相关规定。
市区乡镇园林工人待遇不一
21日,三亚市吉阳镇多名园林工告诉记者,今年政府有文件规定在一定高温温度下,要给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天发放10元的高温津贴。每年发放7个月。该文件下达后,三亚市河东区和河西区的园林工人除了得到今年的高温津贴之外,还补发了2012年的高温津贴。对此,园林工人表示,他们也是从市里园林局下到镇里的工人,为什么两区的工人补发了去年的高温津贴,而吉阳镇的工人却没有。
镇政府回应文件没要求要补发
随后,记者前往吉阳镇绿地管理所了解情况,该所王所长拿出今年2月份我省下发的“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该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记者看到该通知最后阐明:“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的发布时间为2013年2月1日。
王所长表示,省里的文件中并没有要求补发2012年的高温津贴,三亚市根据省里的文件下达的通知中也没有此项要求,吉阳镇是按规定给园林工人发放了2013年的高温津贴。三亚市两区补发去年高温津贴,可能是他们自行决定的,但是吉阳镇的情况无法开展此项工作。“按照下拨给各区镇的总经费来算,三亚两区的绿地平均每平方米就会有约30元的经费,而吉阳镇每平方米才8元,考虑到镇里的情况,镇领导此前就开会决定不补发去年的高温补贴。”王所长说。
对此,吉阳镇党委书记张蔚兰表示,吉阳镇根据镇里情况开会明确了不补发去年高温津贴的决定,此决定不违反相关规定。(驻三亚记者张宇博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