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省考”面试考官管理办法
考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须回避
商报讯(记者孙婧)今年废止的2001版《海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对海南省公务员考试的考场、考务、考生和考官纪律做了规定,今年,海南将考官管理特别拎出来,于昨日公布了《海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对考官资格条件、权利义务、管理与监督做了详细的规定。
什么人有资格成为省考面试考官呢?《新办法》说明,除一般条件外,面试考官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测评等方面的工作经历,省直单位(含事业单位)面试考官应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县面试考官应具有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主考官在此之上还应该具备丰富的面试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各种面试方法和技能,一般应担任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若面试考官违反公务员录用考试纪律,泄露工作秘密,徇私舞弊的;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服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或不按规定参加面试工作的;无正当理由两次不参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的;组织或参与各类盈利性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考录辅导培训的;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以上情节之一,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其考官资格。
享受面试考官的职权同时,他们还有义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若与应试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据规定,为面试考官实行分类动态管理,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面试考官库,和工作质量评估制度,面试考官参加培训、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面试工作安排、面试评分综合表现等进行评估,作为面试考官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面试考官资格有效期3年,期满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者继续认定其面试考官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超出有效期未经审核的,其面试考官资格自行终止。
海南公务员录用面试新规施行 考官抽签确定考场
海南日报海口10月18日讯 (记者张惠宁)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获悉,《海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日开始施行。
细则对面试的成内容和方法,对面试考官、面试实施与考务管理以及面试纪律都做了规定。比如规定面试当天,面试考官、监督员及工作人员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实行封闭管理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统一保管。设有两个以上面试考场和候考室的,考官、监督员及工作人员分别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候考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