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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调高重大节假小车通行附加费标准 退费增至130元

A-A+2013年10月14日07:58海南日报评论

  记者12日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报经海南省政府批准,海南省近日调高重大节假日小车通行附加费退费标准,每车每年退费金额从原来的110元增至130元,今年退费金额123元,这是广大车主的福音。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称,2013年海南省重大节假日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全年退费金额为123元。其中,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前的春节按7天计,每车每天按5.5元退费(原标准),共计38.5元。而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共13天按新标准计,每车每天按6.5元退费,共计84.5元。

  从2014年起,每车每年按130元(20天x6.5元)退付。7座以下柴油小型客车在缴费时扣除节假日天数计征。

  特别提醒

  今年海南省重大节假日小车通行附加费退付申请截至10月底。

  尚未办理退费申请的车主请尽快持有效证件到当地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办理退付手续或登录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官方网站(www.hnjtgfzjj.cn)提交申请。

  2012年已办理汽油小型客车退费且退费资料未变更并在年审有效期内的,无需重新申请。(记者 侯小健 特约记者 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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