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该立法哪些法规过时了
海口市征集明年地方立法项目,公民、法人和组织都可提建议
南国都市报10月8日讯(记者纪燕玲 实习生严李俐)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法制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海口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服务和保障海口城市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增强海口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该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14年海口市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
据了解,此次征集立法项目的范围为:(一)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创新、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和保障民生、精细化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立法项目;(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和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立法项目;(三)认为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应当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提请市政府制定规章的项目;(四)对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内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或已过有效期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的项目。据介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或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提交立法项目的名称,并对立法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等作出书面说明;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的,还需对废止或修改的理由及依据作出书面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填写《海口市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于2013年10月25日前,向海口市法制局提交立法建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