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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叫停零负团费 海南迎首个黄金周大考

A-A+2013年10月2日07:31南海网评论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这是于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中,对饱受诟病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种种出游乱象作出的明确限制。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陈铁军,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旅行社来说,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将会产生,旅行社面临一次大洗牌,许多旅行社过去“零负团”的模式经营,已经属于违法经营。如果企业转变不了经营模式,那么将自然退出市场。

  “零负团费”顽疾由来已久

  游客投诉、媒体曝光、政府整治、再曝光、再整治……近10年来,海南旅游市场一直走不出这样一个怪圈。有专家认为,追根溯源,主要还是旅游行业“零负团费”的运营模式造成的。

  尤其是今年2月份,中央级媒体刊播《假日观察:海南旅游高回扣背后利益链》,对部分“暗藏猫腻”的三亚旅游回扣利益链,对旅游购物点、潜水公司、出租车司机等吃回扣现象进行了报道,海南旅游业迎来新一轮舆论危机,也引发了全民关于关于“零负团费”的讨论。

  所谓“零负团费”,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然后通过游客购物回扣、自费景点提成等方式赚取利润,其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上世纪90年代,“零负团费”模式在泰国出现。本世纪初,该模式在海南出现,随后在云南及全国蔓延。2011年,国家旅游局明确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一位从事旅游业多年的业内人士表示,这种靠不正当价格战的“零负团费”在海南由来已久,尽管政府曾多次对其进行遏制,但这一纸公约仍敌不过横行多年的“潜规则”,往往成为“一纸空文”。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范士陈教授认为,“零负团费”现象不仅仅在海南,全国都很普遍,而海南“零负团费”最首要的原因在于游客市场输出和进入的不对称性。“海南旅游市场呈现小客源地、大目的地的特点,这也就导致了海南在与外地旅行社交接旅游团时,常常处于被动地位,我们进入的游客多、输出的游客少,也就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费用补偿。”范士陈教授说。

  曾有人总结曝光海南“零负团费”的三大特点:一是量大,以零负团费模式接团的比例超过八成;二是“坑”深,旅行社在客源市场恶性削价竞争,致使“坑”越来越深,海南地接旅行社向客源地旅行社“买团”成本最高达1600元/人;三是面广,全国主要客源地组团来琼的旅行社几乎都参与了“零负团费”。

  范士陈教授表示,这些费用最终都会摊到导游头上,为了“填坑”、获取利润,必然加剧导游对游客的压榨。

  专家建议旅行社改变思想、主动营销、破解被淘汰危机

  “《旅游法》的正式实施说明了我们在治理、规范旅游市场上的决心,是旅游法治的重大进步。”范士陈教授说。

  陈铁军同样表示,《旅游法》的实施对于海南来说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海南省将和全国一起进入到一个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旅游的良性道路上来,也将为海南治理长期以来让人困扰的旅游市场的乱象和问题提供非常有力的法律武器。

  《旅游法》的出台标志着旅游行业的一些顽疾、诟病将逐渐被剔除,短期来看,这势必会给旅行社、旅游商品企业带来一定的阵痛,甚至淘汰掉一些投机的企业;但从行业发展的长远角度看,这是一次借助洗牌而提升整个行业素质的契机,也是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品质最好的机遇。

  “《旅游法》的高成本处罚措施将逼迫旅行社改变思想、主动营销、塑造自己品牌。”范士陈教授说,海南旅行社必须摆脱接团的被动地位,要有自主营销意识,掌握自己的市场、塑造自己的品牌。

  正如陈铁军所说,如果企业转变不了经营模式,那么将自然退出市场。未来旅行社的经营将从“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的经营模式,转变成通过创新旅游产品、创新旅游服务来发展,而不是通过恶性价格竞争来获取利益。

  总之,一种新的模式将会产生。

  海南面临新法实施后首个黄金周大考 旅行社急于摆脱不正当竞争

  此次《旅游法》的实施到底能不能彻底根治“零负团费”顽疾,不仅是海南旅游主管部门、旅游行业专家关心的问题,各大旅行社也对此表示出自己的担忧。

  椰晖旅行社产品研发经理王小莉直言,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上,受冲击最大的必然是过去靠零负团费招揽顾客的低价团。她表示,椰晖旅行社于今年9月中旬就开始推出没有自费项目的旅游团,也是海南最早开始实施《旅游法》的旅行社。

  “在《旅游法》出台前,我们大部分项目本就不是零负团费的,但是多年来,受到低价团的冲击,有些项目也不得不跟随市场改变。”王小莉说,像一些比较大的旅行社,对《旅游法》的出台都非常开心,这意味着旅行社之间不再有价格上的恶意竞争,都必须以服务和品质来竞争。

  海南康泰国旅副总经理陈晨对此表示了赞同,他说,《旅游法》的出台对大旅行社来说是利大于弊,康泰国旅一直走的是高端旅游,以前的零负团费模式对其有一定的冲击和影响。

  “海南之前多次对零负团费进行整治,希望这一次能够一直坚持下去。”王小莉对《旅游法》中叫停零负团费措施在海南的实施表示出担心。

  据陈铁军介绍,黄金周期间,海南省旅游委和相关部门的厅级领导将亲自带队,“十一”期间到各个市县分别进行驻点工作,对于游客去的比较多的地方,包括景区、景点等进行检查,指导帮助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如果发生投诉可以现场解答处理投诉。

  《旅游法》对遏制零负团费到底管不管用,就先看看能不能通过黄金周的这次大考了。(南海网记者杨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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