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海口市国家工作人员纵容包庇违法建筑、利用违法建筑敛财的案件频发,9月23日上午,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在该市城市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上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清查,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建筑领域案件。
据介绍,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组织申报和清理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交易土地、非法改变土地、建筑物使用性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从中牟利等行为。对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申报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从轻或免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申报,被查实已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违法建筑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不准”,即带头支持拆违工作,不准说不利于拆违的话,不准做不利于拆违的事;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带头自行拆除自家或直系亲属的违法建筑,不准拖拆违的后腿。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违法建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更严厉、更具可操作性的问责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强化城管、国土、规划、建设等执法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整治违法建筑工作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辖区内违法建筑不能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建筑不能按要求实施有效拆除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该摘帽子的摘帽子,该让位子的让位子,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整肃队伍,给违规违纪的城管系统工作人员自查自纠、改过自新的机会,在9月17日全市城管队伍作风整顿大会上,市纪委向城管系统工作人员明确了相关政策。目前,已有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纪委“廉政账户”上缴了违规收受的钱款。下一步,市纪委将继续保持查办违法建筑领域案件的高压态势,协同公、检、法机关,分兵把守,整合力量,联合行动,严肃查处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充当违法建筑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自建或参与违法建设,又不自行拆除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违法建筑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涉嫌诈骗、妨碍执行公务的案件;严肃查处违法建筑背后以非法谋利为目的各种行贿行为;坚决打击违法建筑背后的黑恶势力;坚决打击整治违法建筑工作中非法阻挠、无理闹访、暴力抗法等行为;坚决查处向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应商品混凝土等行为,坚决切断违法建筑的利益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