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9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黄丹)9月23日,海南省旅游委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旅游法》暨2013年全省国庆假日旅游服务工作会议。会议对如何抓好国庆假日旅游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并强调,各相关部门若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工作不力等情况,将公开约谈相关责任人并曝光。
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西庆就如何贯彻落实《旅游法》,做好2013年国庆假日旅游各项工作提出要求。
《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同时到来的国庆长假是《旅游法》实施后的首个黄金周,也是2013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关键节点,还是海南秋冬旅游旺季、春节黄金周前的重要阶段,做好2013年国庆假日旅游服务工作事关重大。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就如何抓好国庆假日旅游管理作出工作部署。
旅游部门:查处旅行社无资质经营等
旅游管理部门查处旅行社无资质经营行为;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非法获取回扣、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等行为;查处旅行社未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以及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查处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未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未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查处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查处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行为。
文体部门:监管潜水、空中旅游项目等
文化广电出版体育部门重点牵头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旅游潜水市场的监管,对旅游潜水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编制潜水合格企业目录,查处“黑潜点”;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旅游大型演艺、空中、水上体育旅游项目的监管;查处旅游市场其他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文体旅游项目。
公安部门:打击非法从业保障社会治安
公安部门打击“四黑”非法经营、非法从业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加强对各旅游经营产所秩序、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社会治安的巡逻防范。
交通部门:查处旅游车私揽业务、无资质运营等
交通运输部门查处违法交通安全的行为;查处不向游客进行旅游安全提示、索要小费,擅自改变行程和恶意甩团等行为;查处检查旅游车私自承揽团队业务,查处无资质运营等行为。
税务部门:监管旅游购物、娱乐等企业足额纳税
检查景区开放是否符合税务监管要求,加大旅游购物、旅游潜水、娱乐等旅游企业足额按时纳税监管力度。通过税收杠杆有效遏制高额回扣、欺客宰客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工商部门:查处旅游企业擅自加点、指定购物点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击无照经营和乱设摊点等行为;查处旅游企业不履行合同,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和旅游购物,欺客宰客、私授私拿回扣、制假售价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查处旅游餐饮店、旅游购物点短斤少两、低报价高结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客宰客行为。
物价部门:查处旅游企业虚高标价等
物价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潜水点、旅游餐饮点、旅游车辆以及宾馆酒店客房价格的监管;查处旅游企业在假日期间不执行政府定价,虚高标价,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干预措施等行为;加强各类海鲜排挡餐饮海鲜品价格的监管,继续实行阶梯式平均差价率管理;查处旅游市场其他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食药监管部门:监管旅游团队餐标落实、食品安全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各旅游餐饮企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落实旅游团队餐饮标准,配合监督各旅行社企业按照餐饮服务单位名录安排旅游团队;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餐饮企业等。
会议指出,国庆假日旅游管理工作的任务为保障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强化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要严控各景区(点)、公园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各相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受理解决旅游投诉案件。要做好邮轮旅游、游艇旅游、骑行旅游、自驾游、露营房车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服务引导工作,及时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价格等旅游公共信息,特别是要及时发布台风、强降水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开展《旅游法》宣传活动,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文明旅游”,主动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
会议强调,若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工作不力等情况,发生影响海南国际旅游岛形象的事件,将公开约谈相关责任人并通过媒体曝光。
海口、三亚、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发言。省直机关、各市县政府及旅游委(局)相关负责人,导游代表、旅游车司机代表、景区代表、酒店代表参加会议。海南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拟定海南省旅行社行业实施《旅游法》操作参考,发放给与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