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定之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讨论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
省长蒋定之6日下午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6个重要文件。
《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村镇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房屋管理、监督检查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规范。会议认为,随着海南省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乱搭乱建现象日益突出,出台相关法规十分必要。要切实加强村镇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制定村镇发展思路;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依法依规规范村民自建住宅行为;加强村镇房屋管理,严格落实宅基地面积、院落空间和房屋登记等要求。
《海南省公路条例》明确了市县政府的公路管护责任,理顺了县道管理体制;在公路建设的技术要求、资金筹集渠道、审批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强化了公路两侧建设行为的管理和超限运输的治理措施。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在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一体化、机动车报废和号牌拍卖、摩托车检验、电动车登记管理等方面,结合我省实际作了细化规定。会议强调,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会议讨论通过了以上3个文件,决定经修改完善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在调整和完善闲置土地认定、供地主体、处置主体和程序,加强闲置土地的预防与监管等方面作了更加明确严格的规定。会议强调,海南省土地闲置问题突出,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对此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加以推进。会议要求,在年底前认定一批、处置一批,打响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的硬仗;在处置中要严格依法行政;建立闲置土地处置和用地指标挂钩制度,形成正向激励;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体制,强化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主体的责任、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的资格条件和驾驶行为、校车通行安全的优先权等作了具体规定。会议强调,要严格校车安全标准,把好校车准入关;高度重视校车行驶管理,杜绝超载等问题,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会议还审议了《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对信息的发布权限与审批、发布与传播、预警响应与动员等作了规定。会议原则通过了以上3个文件,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