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9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今年“十一”国庆期间(10月1日至7日),海南将对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适当降低,按旺季门票价格下调20%,这是南海网记者9月6日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的。
此次实施价格优惠的景区是全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实施门票价格优惠。
省物价局要求,“十一”国庆期间,经营者要按规定在景区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标示优惠幅度和优惠后的门票价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引导,及时疏导节日客流高峰。
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督促指导旅游景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优惠措施。对不按规定执行门票价格优惠的旅游景区依法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省物价局还要求,国庆期间,海口、三亚、保亭、琼海、万宁等重点旅游市县要做好客房价格调控工作,客房价格总体水平不高于去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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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今年我省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实现全年CPI涨幅控制在5%以内。拟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水电气价格政策,加快旅游指数编制发布工作,进一步降低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增强旅游客运价格弹性。
据介绍,该局将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社会生产和消费,继续完善物价联动机制,增强群众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利用价格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完善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指导各市县推行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继续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研究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科学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价格,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和住房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利用价格政策推进公共医疗服务均等化,研究建立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机制,逐步疏导价格矛盾。我省将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水电气价格政策。继续落实工商业用电同价政策,及时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指导各市县简化用水价格分类,实行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进一步落实工商业用气同价。降低流通环节收费,取消超市进场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
旅游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旅游活动有关商品与服务价格水平变动的方向、趋势和程度的重要指标。据了解,我省将加快海南旅游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发布项目的推进工作,把海南旅游消费价格指数打造成为指导我省旅游市场交易的“晴雨表”、引导游客消费的“风向标”、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助推器”,进而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品牌和形象。完善旅游定价体系,科学合理配置旅游资源。进一步理顺不同旅游产品内在的比价关系,探索形成促进海南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的价费管理模式。既保护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又保证资源开发的多样性,为游客提供更多、更理想的选择机会。加强节日期间饭店客房价格管控,推行海鲜排档差价率管理;进一步降低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引导规范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