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缴住房公积金有何后果? 主管部门:逾期不办理,最高可罚5万元
尚未缴纳单位9月30日前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本报海口9月6日讯(记者张惠宁)企业不缴或不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会承担什么后果?面对9月30日前必须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大限”日期,9月4日,省人力资源市场组织80多家省内中小型企业的人力资源专员,就住房公积金缴纳有关政策进行了答疑和交流。
据记者了解,为了加快推进海南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省政府2013年7月2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要求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海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副局长梁景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38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获悉,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
疑问
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缓交但不可减免?
有企业提出经营困难能否缓交或减免?梁景明确回答,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不可实行减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审核相关材料,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申请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疑问
员工主动提出不缴纳公积金可以吗?
有企业问,有些员工工资比较低,不愿意扣除缴纳公积金的费用,主动提出企业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可以接受吗?“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是所有职工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各用人单位应积极引导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梁景说。
疑问
非本省户籍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只要在海南工作(除港、澳、台和外籍职工外),并与单位发生事实工作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可用于重大疾病、子女上学等
住房公积金除了可提取用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以用来偿还贷款本息,还可有其他用途。
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学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只需提供职工与子女关系证明、子女入学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缴纳通知书或学费缴纳凭证、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提取了。
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需提供的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专用收据以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入院通知单、缴费通知单证明等。
遇不可预见事故、灾难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和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以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支付房租:低收入家庭对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书》或职工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一年内工资明细及收入证明等材料。(张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