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4日召开的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现场会上,保障房的分配和后续管理成为与会者最关心的问题。
此次会议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我省保障房工作的重点已从促开工建设转移到抓分配抓管理上。
截至7月底,我省仍然有6个市县和2个单位3683套保障房没有分配。究其原因,选址导致生活不方便、配套滞后是两大主因。
选址要听群众意见
会议指出,各地在保障房项目选址时要多倾听群众的意见,多反映群众的愿望,多考虑群众的要求,努力为群众创造安全、优美、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会议强调,今后要将保障房入住率列入考核机制,对保障房完工应树立新观念:楼房封顶不算完工,配套好了、入住率高了、群众满意了,才算真正完工。这将成为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核心”理念。
缓解目前我省保障性住房结构性过剩,关键是要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保障房离中心城区远一点不要紧,生活方便才是关键。要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房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
会议强调,各市县必须转变“等人住进来,再慢慢配套”的老观念,尽快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城市新区发展的总体规划,以保障性住房建设带动新区开发,在新区规划的同时就为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确保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让群众安心、放心、舒心入住。
保障范围将合理扩大
确保分配公平是大规模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生命线”,会议强调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房源等情况,进一步调整保障标准,合理扩大保障范围。各市县要将保障范围从本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延伸;研究放宽乡镇城镇户籍在市县城镇租、购保障性住房的限制,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包括失地农民等,可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同时加强对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的研究,有条件的市县可积极进行探索。要落实房源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和群众代表,对配租配售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会议要求,对保障房实行动态跟踪、健全退出机制。一户低收入家庭只要有一人实现就业就有可能改变全家的收入状况。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保障房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加大对虚假行为的惩罚力度,对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要区分情况退出。必要时可以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进行处理。
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进行管理
会议指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是个新课题。目前我省多数市县都存在着重建轻管的现象,缺乏长远考虑。大多数市县至今没有成立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一些市县保障房物业服务、社区服务等后续管理跟不上。
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三分”在建设,“七分”在管理。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完善配售配租合同,明确保障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探索多元化物业管理。(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谢曦 卜凡中)